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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和我一样,从小就生活在农村,而他的幼年吃住都是跟他爷爷在一起的。而我想也许就因为这受了他爷爷的影响,又加上他自己的天然成长,故而才显得有些傻头傻脑的吧。而我管这叫憨厚,比较中听。因为傻子是都不上学的,他们是从来都不对书本感兴趣的一类。
至于非要说猛傻,其实很不尽然,反而在我看来他才不傻呢。在几岁的时候他就知道“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于是在百花盛开的公园前看我与子秋动作亲昵,便很自觉地别过脸去,这就是聪明人所为,稳妥的会做人啊!
在当时,猛家里很有钱,他家的房子无疑是我们村里最漂亮的一个——三层小洋楼。庭院宽敞,种有不少花花草草的,而室内装饰走的是复古风,各种传统家具陈列,颇显尊贵而典雅。
猛总是邀请我去他家玩,然而每次我去他家我总是会有一些古怪的想法。比如,他家算上那神秘的老爹,有猛还有猛爷爷,共计才三人吧,晚上会睡觉吧。我的意思是,一个人睡一层楼吗?
当然这不是我操心的事,只是心有所感,随便自己想想而已。我并没有说猛老爹有什么其他打算啊,更何况,就算他常年不在家也都很挂念他儿子。因为大家都知道猛老爹会经常写信过来,而信的内容我看过,不外乎是“想吃什么就买,想玩什么就买,别舍不得花钱”,还有就是“好好学习”之类。
猛也很听话,所以一直以来身材都保持得很不错,跟他鼎盛时期的婴儿一样白白胖胖。但猛这小子同时又很固执,认为童年最主要的是玩,并且也坚信一心不能二用。故而,只顾得吃喝玩乐的他,成绩向来都下流。
至于什么好好学习,怕是忘了,或是力不从心了,当然也有一丝丝可能是当作好好休息了。
睡不好觉,哪来的精神去学习?不管怎么样,成绩的好与坏在我看来不很重要,而猛却实实在在是我童年那段时期最好的玩伴。
在刚开始的时候,猛就是学校里小有名气的富二代了,而班级内外总有一些人和他走得比较近,甚至说整天都要纠缠着他去吃去喝。而我对此嗤之以鼻,知道那些都是所谓的狐朋狗友,十有八九都是一副白嫖者的心态,只想着混吃混喝或骗吃骗喝的猪猡而已。
和他们相比,我就显得很是突兀的安之若素了,没有任何傍大款以满足口欲的恶劣心思,清风徐来,只觉上辈子自己是浮云捏的。
事实上,我在上学是很少吃零食的,一是因为条件不允许,你懂的,二是因为我对零食早有一番了解,知道没营养,纯属垃圾食品。
猛大概是不知我这想法,只以为我心地善良,魅力独特,不会跟其他庸俗之人一样占他便宜。越是这么想着,便越看我越觉气质出尘,与世无争,举手投足间仙气飘飘。于是乎,他倒主动与我走近,很是情愿地想要请我吃大餐,还仿佛喝了二两酒似的,拍拍胸脯,说什么时候有困难和麻烦了直接找他就行了。
于是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他最后那句“包摆平”,好笑的同时只剩下莫名的好感动……也于是从那个时候起,很快我们就成了好朋友。再之后不久呢,我就有了女朋友子秋。
说起我的子秋,特爱吃零食,于是乎我就把猛硬塞给我的各种零食悄然地统统递给她。子秋很感动,大概以为我是很辛苦地节衣缩食特意给她买的,都是她喜欢吃的。而猛看着子秋满脸洋溢着幸福的喜悦,真实而自然,不禁也触动了他内心稚嫩的芳菲而感动。
感动归感动,过分的是这货居然说如果他是个女孩子,长大后一定要嫁给我,非君不嫁的那种。我听入耳中,顿时间就觉得恶心坏了,连连狠啐几口,感觉如同嚼到了长长的毛毛虫一样,好不难受!还好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想得太美,心道:果真是苍天有眼,有惊无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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