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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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之后,程觥被to缠上了,要电话要sn要个人主页,只要是程觥的东西,他就都要了过去。程觥本不想给他,但是这人竟然就缠着他然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碧色的眸子闪着比太阳还要耀眼的光芒跟他说话,他本想无视,但或许那眸子实在太亮,也就答应了下来。

to常常在程觥耳边啰嗦。

n,你主修商科么?我也是!

什么?你选的是jan教授的课啊,听说他很严厉,我选的是harry教授的,我去问问能不能转班哦!

没过几天程觥就在jan的课上遇见了to,还是一样挂着耀眼的笑容,却一点都不天真,浑身上下散发着阳光气息,让人无法拒绝。

to理所当然的坐在了程觥身边,程觥没在意,只是上课的时候,一句话也没跟他说。

程觥很受老师和同学的欢迎,除了to以外,大多数学生也都喜欢坐在他周围。

这个男生,黑发黑眼黄皮肤,长得十分儒雅,平时脸上鲜有笑容,但却意外的是个十分温和的人。同学若有不会不懂,都去问他,这人耐心极好,你便是要他讲个十遍八遍他都很少露出厌倦表情。他吐字清晰,英文发音标准,词汇量丰富,讲东西的时候思维清晰,很快就能把知识点讲懂,比起某些教授来,程觥确实更受欢迎。

也有几个教授十分中意他,才入校几个月便被几个老师询问有没有意向去做ta,程觥自然是答应了。

这些,都是to和程觥接触了一个多星期而得出来的结论。

他对这个男人十分感兴趣。

再后来,程觥与to就真的成了朋友。程觥不明白to为什么有事儿没事儿总喜欢叫上他,虽然忙碌,但不可否认的,与to接触越深程觥便越欣赏这个看似大大咧咧的男孩,况且对方是本地人,在波士顿这边的人脉无比宽广,与他交流便能与更多人交流,同时扩大自己的人脉范围,程觥从不否认,这是他与to交好的原因之一,但也只是两人最开始接触的那段日子的目的之一。

但是日子过得久了,有些友情以外的东西就从to的心中慢慢滋长出来,然后抽枝、发芽,缓缓成长,直到有一天,成长到了他热烈的感情再也无法避过程觥那双冷静睿智的墨色眸子。

那天程觥过来问他,“to,我希望是我自作多情了,但是,你是不是对我有除了朋友以外的想法。”

to怔然,有,当然有,这么优秀的程觥,这么优秀的男人,本就是有能力吸引所有人的眼球,不论男女。他也没能例外。四年了,他依旧看不出程觥那双精明的眸子下隐藏的到底是怎样的表情,但他知道,程觥是个中国人,中国人在这方面的接受能力……本就不是那么强,他不认为程觥真的与他在一起,但他依旧期待。他点点头,既然这感情都到了能让对方明显感觉到的地步,再否认也是无济于事了吧。

程觥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只是说,“to,我当你是好友,但不可能成为恋人,永远不可能。”别的事情或许程觥不敢说永远,但是,这件事,他知道并笃信着。to不是他的类型,更何况,那时候的程觥也偏执的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对男人产生友情以外的感情。但他并不排斥同性恋,他的朋友里面就有hoo,他们依然是很要好的朋友。

那天,程觥看着to缓缓暗下去的眼神,心中有一抹无法言喻的疼痛,似乎,就是那时候,那眼中的可以媲美太阳的光芒,渐渐消失了。程觥为之感到惋惜。碧蓝色的眸子一如往昔的似大海般深邃,但却少了阳光的照耀,少了许多东西。程觥的心,被揪痛。

现在想来,程觥对to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感情的,除了友情以外的感情,只是,那个时候的他,沉迷于梦想,沉迷于对成功的渴望,沉迷于出人头地,所以,就算天生对感情很敏感的他感觉到了被注视被关怀并被爱着,也不会去接受。那之后,程觥不但绝了to对他的感情,也生生掐死了他对to的那丝若有似无的感情幼苗。

to,真的是个好男人……

那时候程觥和to已经都是哈佛的研究生了,因为他们都只用了三年便修满了大学的学分并以a+的成绩毕业,而后顺利被哈佛录取成为哈佛的研究生。

本来这应该是故事的结尾,但是由于to是个对感情执着异常的人,所以,故事进入了另一个开端。

那天程觥拒绝了to之后,to便一直看着自己的鞋,久久没曾抬头,久到他的脖子已经麻木,久到连程觥都已经离开。

之后,程觥收到了一封来自to的短信,他说,n,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是你不能阻止我喜欢你。就算你认为我是个变态,是个神经病,也没关系,你不能阻止我爱你。

程觥看这条信息的时候甚至能看到那双虽然明亮依旧但却还是阴霾了的碧色眸子,心疼,但还是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对方。

to,我并不觉得你是变态或神经,只是,你何必坚守着这一份没有结果的爱情。

to没再回短信。

再之后,程觥和to还是总混在一起,有时候一起上课,一起做research,一起去b或者一起吃饭之类,但是,他们彼此都默契地没再提及感情的事情。

直到有一天,程觥对to说了他对未来的憧憬,他的计划,他的壮志豪情。

to乐于倾听,并且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也是一个很好的workate,他能提出好建议,程觥非常喜欢他这点,这个人的头脑不比他笨,这个人的想法也不比他差。

他们曾经一起打工,在各个公司,于百忙之中。他们知识掌握的牢固,实践起来更是超人一等,在某些公司做实习员工的时候,甚至超过了那些公司本职,多少老板想要挽留他们,但是程觥不会停留,to的决定,是跟随程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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