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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穿中式长衫戴茶色无框眼镜的男人,大冬天手持纸扇不停扇着凉风;一个满口台南腔,脖子上绕着拇指粗金项链的男人,嘴里嚼槟榔嚼得通红;一个身材矮小眉目阴郁的男人,警觉地东张西望,端着杯丝袜奶茶,不时吱溜吸上一口。至于那位形影不离的丁少,整个人套在黑色的运动衫里,帽子翻起来遮住了大半张脸,走到哪都不自觉往阴影里躲。
严耀钦不动声色地一一审视过去,又反观自己身边,赞伍、顾期、张崇久,都是通体的定制西装,领带笔挺,面带墨镜垂手而立,有型有款。而小儿子更是唇红齿白,眉目如画,仿佛是电影上走出来的美少年。
比较之下,雷家帮不免有些相形见拙了。但严耀钦入世经年,早已懂得人不可貌相的道理。这些看似乌合之众的家伙,却是时下东区最有实力的一群人,无论哪一个,都不容小觑。
众人各自似模似样地摆好座椅,架起钓騀,醉翁之意却不在酒。严、雷二人很快遣开随从,开门见山谈起了生意。
作为主人之一的丁冉既不与人打招呼,也不客套寒暄,独自提着工具走出老远,选了个绝佳位置,这才回头冲着有些拘谨的卓扬勾了勾食指。卓扬略微迟疑了一下,乖巧地跟了过去。
看着丁冉戴上手套,打开工具箱,卓扬知道他的脾气,也不发问也不打扰,直接动手帮忙组装起钓具,备好鱼饵。两人一来一往,配合得倒也默契。饵沉到水下,便是漫长枯燥的等待了。
毫无征兆地,丁冉忽然开口:“晚上绕过那边的礁石,有时候能看到渔火。”声音很轻,没有前言没有后语,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卓扬几乎以为自己是幻听了,侧头看看,兀自调皮地抿嘴一笑。为了打破僵局,他不得不主动找出些对方可能感兴趣的话题:“听说这片海盛产大青斑,我运气很差,从没钓到过。”
丁冉的脸孔一如既往隐藏在帽子里,声音几不可闻地详细讲解道:“不光青斑,这里还有西星,花鬼,芝麻斑……想钓青斑可以选生虾或者肥猪肉做饵,三十磅粗丝。三四斤以上的,艇钓机会比较高。要是想钓几十斤上百斤的,就要出去外海了。”
又请教了一些垂钓的经验,卓扬发现,丁冉是个颇自闭的人。遇到喜欢的话题,能说上许多,遇到不了解的,就很生硬地沉默着。这样的人与其说是冷淡,不如说是将交流当成了一种负担。对他来说,或许独自一个人,才是最舒服的生存方式吧。
可世界上就是能找出另外的一个人,无论外表、性格、作风,都与之完全相反,却能够互相欣赏、包容,刚刚好与之匹配,就像是老天定好了一样。这样的一个男人,对所有的人、事、物都冷若冰霜,却偏偏面对那个卷毛的时候,会笑意盈盈。
明明是两个男人,卓扬却从他们身上看出一种多年老夫妻般的从容与契合,这种感情不但不让人反感,反而发自内心地有些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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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耀钦与雷堂主的会谈进行得并不顺利。并非话不投机,而是每每他抬起头去观察雷霆神情的时候,对方总是双眼直直望向远处专注钓鱼的丁少。如果刚好碰到丁冉回头,他就会傻兮兮送上一个谄媚的笑容,嘴巴裂得露出了后槽牙,脸上开了花一样,看得人毛孔发紧。
严耀钦记得很清楚,第一次知道雷霆这个人,是在某间叫“鼎天”的私人会所中。不知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惹到了雷堂主,他将人踹翻在地,抡起椅子一下一下很认真地砸下去,面目狰狞而恐怖,围观的人都瑟缩在远处,鸦雀无声。当时手下走过来介绍说,那个人就是东区大名鼎鼎的“疯狗”雷霆,那一幕留给严耀钦的印象十分深刻。
谁知,“疯狗”竟也有这样“贱狗”的一面。
看到严耀钦故意掩饰起来的狐疑神色,雷霆挠挠头,全无顾忌地大咧咧介绍说:“阿冉嘛,是我家陛下,是我的……那什么,哈哈哈……”他向来不拘小节,可是说到感情事,却多少会有些年轻后生的害羞。
严耀钦也是出入欢场、男女通吃,自然见怪不怪:“雷堂主果然是性情中人,看起来与丁少关系甚笃啊!”
“不怕严先生笑话,我八岁就认识阿冉了。那时候起,我就认定他了,我跟他说,丁冉,我雷霆这辈子就你一个,管什么亲人、朋友、兄弟的,从今以后,就你一个!”他呲着獠牙笑出满脸欢快与得意。
为了投其所好,严耀钦少不得顺着雷霆的话题与他攀谈下去:“原来是总角之交,怪不得丁少对雷堂主你处处帮衬维护。不过,丁少这人看起来似乎不大容易亲近啊?”
“何止不容易亲近!”雷霆满不在乎地炫耀着自己的光辉历史,“那时候他完全不理我,把我当空气。但是我怕什么,太简单了,他不理我就追在他屁股后头,让他理啊!就死命追,跟在屁股后头,打也不走,骂也不走,反正认准了,就是他,死也是他,活也是他!”
严耀钦一时间有些无语,心里对雷霆执拗而疯狂的举动哭笑不得,不知道该表示感叹好还是钦佩好,于是干咳两声,试图一笔带过:“这……就不怕将人吓跑了吗?”
“跑?”雷霆眼珠一瞪,“跑就跑喽!地球只有这么大,能跑到哪去?能跑就能追!我从他六岁追到十八岁,还不是追上了!”
这下子严耀钦彻底说不出话来了。一个可以执着十二年的男人,世上还有什么事做不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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