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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着吧,晚上给你做地瓜挂浆吃。”张兰道。
吴冕躺在床上,闭着眼睛,遮光布的窗帘把明媚热情的阳光都挡在外面。他躺在床上,但却还戴着墨镜,手上戴着黑色小羊皮手套。
“哥哥,谁来了?”电话对面的女孩儿问道。
“斯杜雷的老总,应该是给我送手套来的。”吴冕淡淡说道,“你赶紧回来。”
“呦,一天没见就想我了?”女孩儿笑着说道。
“都说乡下医院清闲,胡扯。”吴冕道,“一早去就看见了个低血钾导致四肢麻痹的患者。”
“你摘眼镜了?”
“没有,看一眼就知道。再说,不摘眼镜都不行,瞄了一眼心电图,回来到现在还不舒服。”
“知道啦,我住一晚上,和我妈聊聊天,明天就去。”楚知希说道,“你可千万别自己摘眼镜,我跟你讲,要是去了你住进Icu……不对,八井子那面好像没有Icu吧。”
“就是会失眠、头疼,怎么扯到Icu去了。”吴冕道,“行了,你抓紧时间回来。”
“知道啦,晚上吃什么?”
“我妈说做地瓜挂浆,就是拔丝地瓜。我小时候喜欢吃,不过那时候穷,买不起地瓜,用的都是土豆。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吃拔丝地瓜。”
两人闲聊了二十多分钟,吴冕才挂断电话。
从小他被人成为天才,是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但个中苦恼,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他拥有强的记忆力,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许多“无用”的记忆都像是存储在电脑里的文件一样,只要他念头一闪,就会出现在脑海里。
一般来讲,这应该算是忆综合症,简称忆症。但过多的记忆在别人看来是天赋异禀,在吴冕看来却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
随着年龄的增大,病情非但没有变轻,反而越来越严重。他不光光是记住经历的一切,大脑像是安装了软件一样,不自觉的自行分析出更多信息。
而且不光是忆症,吴冕高度怀疑自己还有学者综合征。
但忆症和学者综合征没有标准的实验室检查作为诊断依据,吴冕只是猜测。他整个人,尤其是双手,触觉敏锐到了吴冕自己无法承受的地步。
比如说握手的时候,普通人能够通过力度、动作、温度来判断对方的情绪以及以及其他信息。但吴冕除了这些以外,甚至能感受到对方指纹的细微信息。
解剖学上的理解,指纹、掌纹、足底纹是表皮层与真皮层之间的真皮组织向表皮的凸起,称为真皮RT,derma1papi11ae。
没有一样的两片叶子,哪怕是双胞胎,指纹也不尽相同。这么敏锐的觉察力的开启,让吴冕彻底坠入深渊。
比普通的忆症患者多出一个几何数级的信息涌入,让他整个人都不好了。只要一动念、一碰触,无限的信息涌入脑海,让吴冕头疼欲裂。
白天还好,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哪怕是做个梦吴冕都会摄入数不清的信息。
他被失眠笼罩,能好好睡个觉都变成了奢望。
所以吴冕从美国回来后,拒绝了国内知道消息的各大三甲医院邀请,直接回到老家。想着老家清静,能少接收点信息,少遭点罪,都是好的。什么前程似锦,对于吴冕来讲都是虚妄。
可是一早遇到“鬼压床”的患者,让吴冕的心里蒙上了一层阴霾。
第7章渣男
“老吴,回来了。”
“儿子呢?”
“在屋里,洗手,准备吃饭。”张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问道,“还剩一瓶茅台,拿出来?”
“肯定么,我们爷俩好好喝一杯。”吴仲泰朗声说道。
他身高一米八左右,身体壮实,脸色黝黑,看起来像是一座铁塔。虽然不是扯着嗓子喊,但声音洪亮。只是声音中隐约有些不快,两条浓黑的眉毛紧紧的锁在一起。
“爸,你回来了。”吴冕从屋子里走出来说道。
“你这小子,怎么还这臭毛病,在家戴什么墨镜,一看就不是好人!也不知道出去跟谁学的,不三不四!”吴仲泰斥道。
“眼睛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了,我就算不是什么好人,也是你生的。”吴冕一点都不走心的糊弄着。
自己身体的情况,一直都没和爸妈说,生怕他们担心。真正知道他情况的人,只有楚知希一个。
一家三口着实有些日子没有团聚,一桌子的饭菜,藏了十年的茅台,久违的天伦之乐。
不管是吴仲泰还是张兰都没有问吴冕为什么回到老家,不管过的好不好,有没有出息,都是自家的孩子不是。
他们也不知道吴冕是回来躲清静的,只是给他安排了一个医务科的闲活。不说国外的学历,单就国内协和博士的文凭,落在八井子乡,一个医务科没级别的副科长,只走正常手续便可以。
前程可以不问,但还有比前程更重要的事情——传宗接代。
催婚这个话题,亘古不变。对于已经退休的张兰,快要二线的吴仲泰来讲,尤其重要。
一家三口碰了杯,吃了口菜,吴仲泰就迫不及待的把话题引到这上面来。
“吴冕啊,你和小希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吴仲泰问道。
虽然已经五十五了,但吴仲泰年轻时候当过兵,至今身体硬朗,说话中气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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