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页(第1页)

“看什么呢?”童颜小朋友怒了,抓起面前的酒杯,烦躁地左右手调换着。“看你呀!”我赖赖地说着,不急躁、不遮掩、不回避。盯着两人看了半天,直看得两人浑身发毛,我叼着吸管转头望着童言,幽幽地说,“我想画画!”我是美术专业的,我没忘!学美术的看见美的事物总是忍不住想画在纸上----保存,就像摄影师喜欢拍照一般,职业习惯。“----”两个孩子一脸黑线和茫然。童谣框着我的脖子勾了过去,“不行!能做你模特的人只能是我!”“好啊!你当我模特也可以,不过先说明,我这次的主题是□人身!你调理好身子后告诉我一声!”我匪里匪气地说着,推开他寸许,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我要工作了!几位小爷吃好、喝好、玩好哈---”“调戏完爷就想走?”童谣抬手点着我的脑门,戏谑着问。“我是真的要工作了!”我拍着他的爪子,狡辩道。“是去跳舞吗?”卜凡一脸兴奋。“呃?”换我一愣,想到他们这个时候出现在酒吧,且一副老生淡定的样儿,知道他们定是常客,可没料到他们有看过我跳热舞并记住我,有fans我很开心,可看到童谣绿幽幽的小狼眼,想到他的耳提喝令,我轻轻摇头,“不是!跳舞不是我本职,上个礼拜有个姐妹没来,我暂时代替而已!”听色色说,经过上次一舞之后,我确实火了起来,不少人都在打听我的消息,都被她的铁臂挡掉了。她也曾问我要不要继续跳,我想了想,暂时不要!一来我最近接了个墙绘的活,比较辛苦!二来我小姨过几天要回来了,我不想让她知道我兼职舞者的事。萨克斯演奏,她虽没有反对,但我知她心里心疼着我。“那你以后还跳吗?”“不知道!”看到童谣那冒火的眼睛,我有点后怕,如果我说会,不知道下一秒他会不会扑过来咬死我。“太可惜了!朵儿,你不知道你在舞台上有多迷人,我们同学都叫疯了!这不,这个星期都来捧你场呢?”手抬起,指着大厅中央一群稚嫩的脸孔,一脸的兴奋,一脸的期待。我咽着口水,望了童谣那愤恨幽怨如刀子般的小眼神刷刷地朝我飞来。不禁摇头:这孩子,真没眼力见!“知道昙花为什么这么珍稀吗?”卜凡摇头,“因为它只有一现!能长久印在脑子的事物是让人有念想的事物!”看到漂亮孩子一脸的失望,我笑的那叫一个得意,踢了踢童谣,“看见了吧!咱也有粉丝了!”“瞧你这宝气样!”童谣笑地一脸戏谑,眼中的宠溺让我得瑟起来,挺挺腰杆,不可一世地横他一眼,“你懂什么?这叫人格魅力!”头一扬,气势十足。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呢?冲他们打了个手势,离去!“朵姐,你不跳舞真的太可惜了!”卜凡半起身,冲我喊道。“不可惜,有得才有失!再说以后的事谁能料到呢?”我回头微微一笑很倾城。lilywashere,是吉他和萨克斯的完美结合,来自荷兰的大美女candydulfer的专辑。她融合了流行、蓝调、舞曲、爵士的乐风,有着浪漫诱惑之意。大二的时候,我就在色色的推荐下携着我的萨克斯在‘蓝调’里吹奏了。乐器中我最喜欢古筝,不止古筝,事实上凡是古典的东西我都爱!琴棋书画、针织苏绣、古玩玉器、古曲古籍,对我来说都很痴爱!我一直都认为我是属于古代的,迟早有一天我是要穿回去的。后来遇到党宁并爱上他,我想为了他留在现代也未尝不可。之所以选择萨克斯作为我的第二特长,是因为钢琴太贵,小提琴太雅,二胡太民族,而萨克斯够风情。最后一句是党宁说的!党宁还说:午夜的酒吧,昏暗的灯光下,你穿着白色的衬衫、蓝色的牛仔裤,披着波斯米亚风格的卷发,吹奏的萨克斯,那该是一幅多么销魂的画面。因为他这句话,我在学画的艰苦岁月中毅然放弃了学了两年的古筝而改学萨克斯!一学就是五年。我扔掉了所有关于党宁的一切,却始终没有扔掉他送给我的这个技艺。正如他所说,萨克斯真是最适合我的乐器,第一携带方便!第二适合我在各种场合吹奏。昏暗的酒吧,西式的咖啡厅,热闹的街头还有美丽的海边。起先学萨克斯是因为党宁的话,后来党宁走了,我发现它不仅仅是乐趣,还是生存的法门之一。像我们这种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兴趣,而是为了生活。一切兴趣都要建立在能让你生存的情况下。事实上,它确实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帮了我很大的忙,帮我度过了一段很灰暗很落魄的日子!而今,我站在了这个舞台,重现了他描述中的画面,可他已不再是我的观众----幽暗的灯光,氤氲着雾气,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党宁的情景,很浪漫很言情!那天下着朦朦细雨,我走在学校的林荫小道上,不是因为浪漫情怀在作祟,而是因为这条路离宿舍最近,我没有带雨具的习惯,穿过层叠的杨树林,踏入幽静的绿荫小路,吸入一阵阵最纯净的竹林淡香。我抹了抹脸上的朦胧小雨,便在拐角处豁然看见这样一幅难以形容的景致……在一片烟雨朦胧的菊海中赫然伫立着一单薄的人影,那人轻仰起着精致的下巴,微张着淡橘色的柔唇,轻触着单薄的鼻息,微闭着脆弱的眼睑,白净的脸上毫无杂色,阳光似乎能穿透他的皮肤。那清秀的五官纤尘不染,让人一见顿觉清爽。他双手叉在白色裤带里,就那样安静地站在雨中,银色雨丝淅淅沥沥地飘洒在他周身,让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清冷而孤寂的气质。那双眸子非常深邃,让人忍不住想探究里面究竟装着什么。那鼻梁,高挺纤秀,让人的手指忍不住想顺着那完美的弧度滑下。还有那嘴唇,柔和却带着距离,在那一刻,我的唇顿时痒痒的,从此,心头便氤氲上一种渴望,那一刹那,我非常妒忌飘洒在他周身的雨丝。雪河清清水,幽幽空谷人!脑海中愕然飘出这么一句话!再然后就是天雷勾了地火,我有种被电触了的感觉,我想那就是传说中的爱了吧!而且是一见钟情。现代科学证明,人有生物电流,有磁场。生物电流能够互相感应,只要频率相同,就好象收音机接受无线广播电台的讯号一样。有人说,情感有定向性,就是出于这个根据。‘一见钟情’就是因为爱和被爱的两人的电磁波频率相同。年轻的心总是毫无畏惧的,虽然我极不想打破这份仙人独立的宁静之姿,可是我到底是凡人,凡人的欲望那是相当可怕,不计后果的!于是……靠近了……一步步,在这摇曳了朦胧银雨的姹紫嫣红里,在那繁育生命的黑色土地上,踩着不和谐的小高根鞋,努力拔着一个个深入土地的坑洼,留下一路泥泞下的脚步,步步靠近……呼吸越来越急促,仿佛要跳出自己的喉咙,但却在站到他面前的一刻而平静了下来,导致我不知道是心跳挺了,还是忘了呼吸。只记得自己那沙哑中带着恳求的语气响起:“我……想吻你,可以吗?”是的,我是这么说的,因为,我是这么想的,这么渴望的,这么迫切的需要着。他仰望四十五度的下巴缓缓垂下,一双似水般清澈的眼眸对上我如火般炙热的眼眸,有些愕然,似乎被惊着了。人说色胆包天,大抵就是形容我这种人的。虽然我是用询问的语调,可是却没有给他回答的时间,我踮起脚尖,吻了上去。有些迫不及待!当那比想象中更加柔软冰凉的唇畔落在我微张的呼吸口时,我就这么沉沦了,像陷于沼泽地的可怜儿,越是挣扎越是陷的深。之后,在辣椒事件的帮衬下,党宁走入了我的生命中。那年我上高二,在五班,而他才转入s高一个月,亦读高二,在七班!我的党宁,喜也好,怒也罢,若竹的清冽,若月的温润,若泉的甘甜,若火般炙热。时而飘渺非凡人,时而融入你骨髓。我一直都认为,党宁不是人,他是神,高高在上凌驾于红尘之上,冷眼看着这世间凡夫俗子们颠沛流离。有一天当神降临在我面前对我说:可怜你无父无母孤儿命,从今以后,有我相伴!当神变成人,变成你最爱最离不开的亲密爱人时,才发现他是披着袈裟骑着白马的复仇王子。这时候,王子没了,神也去了,留下来的只是黑暗、无穷的黑暗。如果魔鬼一直生活在黑暗世界,那么他不觉得光明有多好,可一旦他接触了温暖,又习惯了阳光,那么再次将他丢回冰冷的黑夜,他会感到恐惧。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一个似仙若神的人,心机怎么那么深。耳边一声吟唱:多情多绪小冤家,迤逗得人来憔悴煞,说来的话先瞒过咱。怎知他,一半儿真实一半儿假。若是那些好都是为了骗我,那么他无疑是奥斯卡影帝最佳当选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再次遇见暗恋对象之后

再次遇见暗恋对象之后

简介关于再次遇见暗恋对象之后原晗少年时期喜欢上一个人。他长得好,学习好,家世好,教养好,哪哪儿都好,唯一的不好就是不喜欢她。少年叫程昭,白日昭只的昭。每次看到他,听到他的声音,原晗都能想到这世间一切关于美好的事物。阳光微风鲜花朝露似乎一切东西都比不上他。然而猝不及防的分离,让他们从此天各一方。时过境迁,再次与年少的他相逢。本来以为此后再无联系,却不防接二连三的偶遇让两人再次牵扯在一起。原晗觉得最近的程昭很不对劲,每天给她做早餐,晚上等她下班,还会对她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原晗不喜欢这样似是而非的感情,她想要明目张胆的偏爱。一次醉酒,原晗失态唱起了歌,最后的一句是好喜欢你知不知道背着她的程昭心里酸酸的,一句一句不厌其烦的回答她。我知道,我都知道。你的喜欢,我从始至终都知道。...

重生之我是网站大婶+番外

重生之我是网站大婶+番外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11我爱潘安绿水河畔,遥远相望站着两个身姿修长的男人。其中一人,身穿白色锦衣长衫,在秋风的吹送下,衣衫摇摆,风姿悠扬。另一人身穿正式的黑色西装,挺身而立,潇洒至极。就在此时,这两个男人缓缓转过身,同时望向某一处,然后脸上同时缓缓笑开,那一笑真有如三月春风,吹...

穿成三位反派哥哥的心尖宠+番外

穿成三位反派哥哥的心尖宠+番外

穿成三位反派哥哥的心尖宠作者柴苏岑南歧因为学车考试的前一天焦虑穿进了一本跟她同名同姓的小说里。重点是她还是这本书的作精,一直给男女主使绊子,三位反派哥哥生活的调味剂,各位的黑化都有她助了一臂之力,所谓的好妹妹竟蠢笨如猪,被全书力图拆散男女主的病娇反派利用的彻底。她来到后冷漠毫无人情的大哥乖乖,喊哥...

狐妖:开局就被亲爹捅死

狐妖:开局就被亲爹捅死

王权无暮,有朝无暮。少年穿越到王权无暮身上。本是少年英才的他,知道自己即将被亲爹捅死。前世高调而死,这一世我先跑出去苟一会。待到王权无暮再次回归一气道盟,王权世家的时候。王权景行我儿现世无敌,当为道盟盟主…毁灭天君我的师父是王权无暮,我这浅薄的妖皇实力,比不上师父的百分之一…涂山蓉蓉我的神机妙算在他面前,好像...

总裁,夫人又写歌骂您是渣男

总裁,夫人又写歌骂您是渣男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又写歌骂您是渣男(穿书先婚后爱娱乐圈男女主双洁)穿书成娱乐圈有名的花瓶美人怎么办?为了还清原主欠的违约金,唐一伊和书中的男二契约结婚,没想到一不小心就赚到了最佳老公唐一伊的目标是当个米虫,奈何‘金手指’有点给力,一不小心抄歌抄成了这个世界的曲爹,歌王歌后都捧着钱想要请她帮忙写歌当有人质疑唐一伊是抱上了金大腿的时候,她以实力证明自己本身就是一条粗壮的金大腿!每次写伤感的歌曲,粉丝都以为她们家女神遇见了渣男第五泽一看着全网声讨渣男的言论,很委屈的抱着女人的腰问宝贝,你什么时候替我正名?化身粘人精的老公天天抱着她要官宣,更是用他已经三年不更新的围脖晒结婚证,还要艾特她一下,至此,众人才知道息影三年的影帝已经悄悄抱得美人归...

清穿之我有金手指

清穿之我有金手指

毛辛茹是同学口中的白富美,人美钱多大长腿(脑子还好使,天才型的),一直都是男同学心目中的白月光,白月光到了三十岁还没有结婚,她父母着急的上火,拉她去相亲,她倒霉的被车撞死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现自己穿越到了清朝一个名叫索绰罗辛茹的满洲贵族女孩身上,还是一个被穿成筛子的清朝,她心惊胆战的在索绰罗家生活了一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