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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是事务繁忙的大人物。
赫赫有名,财大气粗的沈氏集团最年轻的掌权人,日常里忙的不可开交的。
前些日子在伦敦,她有听闻,沈氏集团最近在调整部分业务板块,他应该会更忙的。
夜色沉沉,潮湿的街边。路灯下,钱欢跟英俊的男人近距离的目光对视着,因心里有点怕他,漂亮甜美的女孩模样乖乖的,很快实话实说:“前天回来的。听说二哥你最近特别忙,就没打扰你。想着回东城后,一切安顿好了,改天再跟你说的。”
凉凉微风吹过,又吹乱了些漂亮女孩的头发,带了些凌乱的美感。
沈闻洲静静看会儿眼前漂亮白皙,脸颊轻盈饱满,唇红齿白的女孩子,对于她的解释,他没再多说什么。
她的鞋子断跟了。
刚好不远处就是一家鞋店。
沈闻洲起身,目光在那家店停留片刻,再看钱欢:“我去那边给你买双舒服的拖鞋,你坐这儿稍等会儿。”
柔和路灯灯光中,男人很快走去了那家店。
—
二哥的身材真是太好了,走路性感又优雅,玉树临风的。她这个二哥脸长得也足够好看,是她长这么大,见过的最英俊,身材最好,气质也最矜贵的男人。
当着他的面,她有点怕他,不太敢直勾勾看他欣赏他。但他背后可没有长眼睛,她可以尽情的多看会儿。
钱欢忍不住盯着男人好看的背影好好看了会儿。
沈闻洲大长腿,没多久就进了鞋店。
钱欢看不到他了,小孩一样噘噘嘴,仰头看起了东城深沉的夜空。
今晚阴天,没有星星。
“看什么呢?”二哥买鞋子的速度有点快啊。感觉仰头看了夜空没一会儿,他竟就买到了鞋子到她身边了。
钱欢仰头看看到她身边的男人,浅浅笑一笑:“二哥你速度好快。”
沈闻洲暂时没说话,弯下腰去轻轻把买来的明黄色的拖鞋放在了地上,才开口:“换上吧。”
她喜欢明媚艳丽,比较亮的颜色。他很清楚她的喜好,钱欢看看很合她心意的明黄色拖鞋,嘴角又轻轻勾了勾。
她点点头,很快脱去高跟鞋,把漂亮的双脚伸进了拖鞋里。
“虽然脚腕儿没有肿起来,应该不是很严重。保险起见,还是去医院让医生看看比较好。”沈闻洲等她换好了鞋,望着她,说。
男人此时站直了身子在她眼前。男人的个子那么高,钱欢坐在长条凳处,使劲仰头看看他,很乖的点点头:“好,我会去找医生看看的。”
她说完,扭头看眼刚才方晨他们拐弯的地方,对沈闻洲又说,“哥你是不是跟小方哥陆恒哥他们有什么事儿要忙啊。你可以去忙你的了。我自己可以回家的。”
她口中的小方哥指的是方晨,陆恒哥自然指的陆恒。
大概是不想沈闻洲担心她,钱欢想一想,“我回来后一直住在绿水园。哥你知道的,我们绿水园二期就紧挨着家社区医院,我待会儿回家会先去趟社区医院的。”
她低头再看看脚,轻轻抬下受伤的那只脚试探性的踩踩地面,“拖鞋好舒服,脚腕儿也没有多疼了,我自己回家完全没问题。”
她现在换上拖鞋,脚踩地面,也并未感觉脚腕儿处有多少痛感。
既然自己能回家,她也就并不想耽误眼前这位分分钟都是钱的大忙人的时间了。
他抓紧忙他的正事儿去吧。
她话落,仰头又对上了男人冷淡的脸。之后她听他说:“我跟方晨陆恒他们没什么重要的事儿。陆恒在附近开了家画廊,刚才只是想一同去他画廊看看。”
英俊冷淡着一张脸的男人接着抬手腕看看腕表,不以为意的说,“他的画廊什么时候去都可以的。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
送她回家是肯定句。
不是商量询问她意见的语气。
二哥有时候霸道的很,说一不二。
对上他棱角分明的脸,钱欢很识趣儿的没再多说什么,索性大大方方接受了下来,冲他微微笑一笑:“那就麻烦二哥了。”
—
不远处的街边,司机刚好开车来接了。
车子很快稳稳停靠在路边。
二哥这是又换车了吗,钱欢远远看看停靠在路边的车子,是辆白色的路虎。
他之前有两辆黑色路虎,他的白色的路虎,她今天是第一次见到。
想想这哥哥除了非常喜欢工作,业内出了名的事业狂。旁人都以为他极其热爱工作,一心扑在事业上,大概没什么其他兴趣爱好了。
其实他私底下爱好挺广泛的。跑步运动,潜水,打球,开私人飞机,赛车……宽泛的很。他私底下喜欢赛车,也喜欢换车买车,他车库里好些车,有钱就是骚包。
哥虽然位高权重,看着老成持重,但他就比她大2岁。
25岁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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