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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英伟冷冷一笑:“投降?幼稚!”
“有胆子就上来,老子不惧再杀一人。”
这番话立刻让保镖迟缓脚步,枪口也微微低垂,这家伙从南到北四处杀人,专门对军火商下手,上盛公司十四军火商被他杀掉,让拉克林姆早就欲除之后快。
不是他杀人最多,而是杀的人最有份量。
在约翰逊领队微微皱眉时,公孙英伟又凶猛卡住拉克杰西,嘴角露出一抹讥嘲开口:
“拉克杰西!印度人,上盛公司总裁级军火商头目拉克林姆弟弟,叙利亚亚瑟公司老总。。。。。。太出色了!”
“不过,今天以后怕是不复存在了。”
他脸上露出狞笑:“我会终结他的人生。”
“放下武器!给你生路!”
带队约翰逊脸色瞬间阴沉,握枪的手变紧,他没想到这公孙英伟还知道拉克杰西底细,这下子营救就麻烦了。随后,他挥手让保镖放缓步伐,免得激怒对方。
马脸保镖眯起眼睛扫视渐渐挪移的公孙英伟,那是一个身材高大,双眉入鬓,面目表情平和的青年男子,看似十分英俊,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会把他和杀手联系起来;但他站在那里,却给人一种很有力量,唯我独尊的感觉,让人无法轻易忽略他存在,也让人无法轻视他所说的话。
只是公孙英伟眼里偶尔流露出来的凶残阴狠,又让马脸保镖止不住皱眉,那是一种杀伐痛快的反射,就如他在北欧山里击杀大型野兽时的炽热,但他马脸保镖杀的是野兽,而公孙英伟杀的是人。
接着马脸保镖又把目光落在约翰逊身上,那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裹着披风的身子有点精瘦,但给人感觉却仿佛是钢筋揉搓而成,深黑色的眼珠子闪烁着食肉动物般的幽幽磷光,清晰可见他的铁血和强硬。
相比公孙英伟来说,约翰逊显得更精明。
“约翰逊,你号称银衣保镖。”公孙英伟望着不远处的带队约翰逊,嘴角勾起一抹讥嘲:
“把老子追了上千公里,结果怎样?你只是让我几天没睡觉,皮毛却是半点无损,我却撂倒你们不少人,约翰逊,今天之后你银衣保镖的牌子怕要摘掉了。”
“靠!今天还真热闹。”
瘦子保镖微露兴奋,“屈手可指的银衣保镖这下我也有希望了。”
每一个行业都有一小撮人站在金字塔上面受人敬仰,银衣保镖就是上盛公司保镖中精英的精英,获得这个称号的人需要参考破案率,群众口碑和每年的比武成绩,还要连续参考五年再做出综合定夺,难度相当的高。
整个上盛公司不过有十人享受这个荣耀,比他们更厉害的就是神龙不见尾的金衣保镖,那是上盛公司的两大宝贝,上盛公司的不朽骄傲,不过他们只存在于传说中,现实并没有人知道他们身份,甚至连他们面貌都不知道。
传闻那是保护他们的需要,因此银衣保镖已算霸道。
马脸保镖脸上掠过一抹杀气,但很快又恢复如水平静,此时,约翰逊握着冲锋枪踏前一步,脸上流露一抹决然气息:“公孙英伟,废话少说!你今天只有一条活路和一条死路,投降,活!顽抗,死!没第三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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