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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我后天有个朋友来家里吃饭,想尝尝爸的手艺,您那天有时间吗?”放下电话,程肴走出房门对着客厅里正在看电视的父亲说道。
客厅里的三个人听到声音同时回头看着他,表情却是各不相同。
程父程历然笑着点头答应,“后天啊,可以!”
程肴的弟弟程诺只懒懒的看了自家大哥一眼就又把头转回到电视上。
程母江美芳的表情则有些激动,望着儿子的眼光很是热切,“阿肴啊,你的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啊?”
“女的。”
江美芳闻言脸上的笑容又多了点,别有深意的对着自家老公眨了眨眼。
程历然被她暧昧的表情逗笑,想了想看着儿子问,“那,她有什么喜好和忌口没?”
“她爱吃酸甜口的菜,不过太酸太甜都吃不下,适中最好;爱喝汤,不过最好是清淡点的;爱吃海鲜,但腥味太浓绝对不吃;吃青椒手上会麻起红点,所以千万别做有青椒的菜;不吃芹菜,因为她嫌芹菜有香皂的味道;不吃胡萝卜,因为那个味道太奇怪;不吃鸡胸肉;不……怎么了?”程肴正掰着手指头一项一项的数着唐修谨的喜好忌口,抬头却见父母和弟弟全都抬着头一脸呆愣的看着自己。
“还有呢?”程诺见哥哥还有要说下去的趋势漂亮的大眼睛微微不悦的眯起,“你这朋友是不是也太挑剔了?”
江美芳也有些忧心,语重心长的对着儿子说:“阿肴,你和咱们说实话,这个女的是不是你女朋友啊?”
“妈,”程肴失笑,“你想哪里去了,真的只是一个朋友。”怕她不信般特意强调了句,“普通朋友。”
江美芳却是不信,一个普通朋友你能把人家的喜好记得这么清楚?
话说江美芳还真冤枉自家儿子了,她哪里知道唐修谨总是在聊天的时候有意无意的对着程肴灌输自己对吃食方面的喜好啊,到后来程肴对唐修谨在吃食上的挑剔爱好都能倒背如流了。
“反正你也不小了,家里也不反对你交女朋友,可你得把这态度摆正了,别什么都让人拿捏住。”江美芳最怕的就是自己儿子因为肥胖身材自卑所以在女朋友面前卑躬屈膝低三下四。
“妈,您想哪儿去了。”程肴无奈的看着母亲的表情。
“不是我想哪儿去了,是你没想明白。”江美芳瞪着他,“你说说,你清楚你老妈我的喜好不?看,不知道吧,你竟然把一个外人的喜好记得那么清楚,这不是有问题吗?”
程肴忙做出一副投降的姿态打断自家老妈接下来将滔滔不绝的演讲,“行了,妈,我回房收拾东西了。”
“你看这小子!”江美芳生气的指着快消失在房门口的儿子,“溜的这么快,还说没问题。”
“行了,行了,你就爱瞎操心。”程历然拉着老婆坐下,“阿肴又不是小孩子,行事有分寸。”
江美芳不满的瞪着自己老公,“你怎么一点也不关心儿子,你说阿肴从没谈过恋爱,这万一遇上个脾气恶的阿肴还不得受一辈子气啊!”
“看你说的。”程历然却是一点也不担心,心说你脾气不就挺大的还不是照样被我收拾的服服帖帖的,因此对于青出于蓝胜自己不少的儿子更是信心十足。
“小诺,你天天和你哥哥住一个屋,你有没有听见你哥晚上和人煲电话粥或者说什么乱七八糟的电话啊?”见自家老公不支持自己,江美芳只得转向自己的小儿子求助。
程诺想了想,摇头否定了母亲的猜测。
江美芳见状更是急的抓心挠肝的,唉,她怎么觉得比自己当年第一次见公公婆婆还不安啊?
程肴回到房间也是坐在椅子上呆,听了自己母亲的话倒真觉得自己对于唐修谨在饮食方面的喜好也太清楚了点,细想一下,认识这阵子下来他们一起聊股票的时候还不如聊吃的多一点呢!
再仔细回想第一次见面时,她对他说出名字后表面出的惊讶和不敢相信:难道她之前认识他?
老实说程肴觉得自己看不透这个小自己几岁的女孩子,有时候你会觉得她任性幼稚的像个七八岁的孩子,可有时候又觉得这人成熟内敛,对自己的态度就像一个长辈对着一个晚辈。而且程肴也看得出来,她这个人其实极其冷淡,这种冷淡不是说做出样子来装酷扮清高,而是冷淡到懒得理你,因此她对自己的热情开朗总让他觉得有些不真实。程肴也曾怀疑过她是否对自己有什么不良企图,可仔细一想,自己身上还真没有什么值得别人觊觎的而且她对自己也是坦荡荡,虽说有时候性子里有些小任性和小霸道,但人无完人,这些对于一个看起来家庭条件优越、生活顺风顺水的女孩子来说还真算不上什么大缺点。
最让程肴觉得这个朋友可交的原因是她从不曾因为自己的外貌而对自己露出一副嫌弃厌恶的模样,这对于一个本身长的十分出众漂亮的女生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程肴从没因自己的肥胖而有半点自卑自贱,但在这个以貌取人的时代,他的确因为肥胖这个原因而失去了许多机会,在这个不谈恋爱就白上四年大学的社会里,程肴一个女朋友也没交到就是最好的证明。很多女生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再也没有探索下去的欲望了,即使他脑子里可能装着金子,但他如果没有面子,她们也会照样fire他。
所以唐修谨能以朋友的态度待他让他觉得这个人可交,而且,她也毫不保留的把自己介绍给她的好朋友,丝毫不会因自己的长相拿不出手而羞于承认认识自己。
对于她提出的关于三百万的提议,程肴其实一点把握也没有,更是不明白她对自己的信任从何而来。可是看着她那副信心十足的模样却还是让程肴动心不已,没有人不渴望成功,他亦不例外,对于她对他全然的信任,他即觉得压力十足,又有一种舍我其谁的无穷动力。
*****
晨间时分和傍晚时分是小绅士最喜欢的时候了,因为自家主人向来早间晨练、晚间散步,这个时候也是它的难得可贵的放风时间。
唐修谨其实是不喜欢天天放绅士出来玩的,到不是嫌它乱跑或咬人,而是每一次它出来回去自己都要给它洗一次澡,这对唐修谨这个懒人来说真算的上是一项折磨了,她到是有心给绅士穿上鞋子和衣服,又觉得那样它会不舒服,这狗毕竟不是人,它不是穿衣服的料啊!
因此,每次出来绅士的欢快和唐修谨的懒洋洋都成了强烈的对比。
别看绅士只是只杂交狼狗,但它的狗缘还不错,一出来,准能找到伙伴一起玩,所以唐修谨一般也不管它,只到要回家了才去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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