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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我就是一个吃软饭的(第4页)

烈哥并不想。

正经八百的谈恋爱,她俩都不够格。

跟颜值没关系,她俩的基础颜值都有9o分左右,算得上大美女。

主要是性格和内在不太行。

两个人都有明显的性格缺陷,另外严重缺乏内涵。

学习不好,不算大问题,但是你总得有点什么目标或者是积极向上的爱好吧?

结果一个是恋爱脑,另一个天天幻想着嫁给富二代。

爱好则是追剧、化妆、八卦、停车……

我跟你们谈个屁的恋爱?

不处不处!

当然,饭还是要蹭的。

于是韩烈冲着方菲菲笑了笑,臭不要脸的把锅扔给了余韵。

“我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只要够香够软,吃谁的都行。要不然,你和余韵商量?”

几个姑娘齐刷刷的瞪大眼睛。

又惊了。

余韵又捏了一把,方才松开韩烈的大腿。

心跳三百迈,血液疯了似的往脸上涌,大脑一阵阵眩晕。

她在心里痛苦的呻吟:你疯了吗?!

但是疯狂分泌的多巴胺却在告诉她:大胆点就对了,这样好快乐……

等到理智归位,她又开始懊恼:妈的,你怎么这么轻浮?!

激烈的冲突仿佛要将她撕裂,整整十秒钟时间,她连一句正常的话都说不出来,对外界生的一切都失去了感应。

幸运的是,并没有人现异样。

大家都以为她是被那个梗给搞害羞了,没有往别的方向想——想也想不到。

方菲菲终于笑够了,突然打出一记直球。

“烈哥,跟韵韵混吃混喝太恶心了,要不然还是我请你吧!”

哦豁?!

女神仙居然也想掺一腿?!

韩烈微微一怔,和她对视了一眼。

方菲菲双手托着小脸,甜甜的笑着,眼神有些闪躲、有些羞涩。

韩烈很快想明白了。

在前世的这个时间段,段小艺的精力主要集中在席鹿庭身上。

而方菲菲虽然对段小艺有一定的好感,却因为席鹿庭的存在,并没有表示出太多热情。

现阶段的她,跟班里大部分男生都能聊得来。

哪怕是前世的韩烈,和她的关系都很ok。

只不过那会儿的韩烈,性格太敏感,又在火车上被潘少航刺中了最自卑的点,没敢对她表示好感。

后来又生了两件事,导致她对韩烈彻底看不上了。

之后段小艺放弃了席鹿庭,转头去追方菲菲,不到一个月就在一起了。

那是大一下学期的事儿。

中间应该是有挺多故事和事故的,可惜韩烈跟室友们的关系太差,一概不清楚。

反正到了后面,方菲菲不知道因为什么自暴自弃了,把寝室里其余人睡了个遍,独独没有理会韩烈。

再再之后,段小艺和余韵结婚的当天,方菲菲在班级群里了一句——

“段小艺你不得好死!余韵,你慢慢后悔去吧!”

余韵可能真的后悔了。

因为据知情人士讲,余韵给段小艺戴帽子戴得特别明目张胆。

而且主动提出离婚的是余韵,反倒是段小艺苦苦哀求。

就很扯。

那些八卦有多少可信度,韩烈既不清楚、又不关心。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有些事情倒是对上了。

比如,如今的方菲菲还不是那个女神仙,最多是一个性格偏激的小仙女,并且尚未对段小艺产生真正的感情。

这姑娘可比余韵“敢爱敢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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