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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的这位二婚婶子,名叫王彩凤,是一位时髦的女人,染着最新款的指甲,穿金戴银的,一身貂皮大衣,价值不菲,脚底穿的是一双黑色长靴。
据说王彩凤驾驭男人的本事,非常高,在叔叔本就有家庭孩子的情况下,也不带退缩的,她长的很漂亮,有女人味,说话娇滴滴的,会来事儿。
叔叔早些年,赚钱压力大,与原配妻子生过不少的矛盾,大多数问题,都出在了经济压力方面。
所以叔叔才会拼命的赚钱,但是原配与叔叔认识的时候,他一穷二白,原配不离不弃,吃了那么多年的苦,熬了那么多年,终于熬出来了。
在这个节骨眼,叔叔出轨了,喜欢上了王彩凤,宁可抛妻弃子,也要和她在一起。
大家伙儿都跑过来劝叔叔,可是他偏不听,非要把原配休了,娶王彩凤进家门,也不知道被灌了什么迷糊药。
自从叔叔娶了王彩凤,就各种的不顺,把多年积攒的家业,全都给败光了。
沈依然与霍思明迎接了叔叔与婶子王彩凤。
王彩凤站在门口,风情万种,媚眼如丝的看向了霍思明。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帅的人!!!
太完美了!
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只是见了这么一眼,王彩凤便眼里,心里,都是这个充满魅力的男人。
他确实是世间少有的人,被老天爷眷顾着。
也不知道这霍思明,看上沈依然什么了,王彩凤甚至认为这沈依然,还不如自己,一个小丫头片子,长的还没有她好看,做事也没有她老辣,也没有她有韵味。
这个沈依然,看起来一无是处,不过如此!
不过就是仗着自己怀了霍家的孩子,沈依然就能让霍家,拿出几百万的钱,来解救她们的燃眉之急。
王彩凤甚至认为凭她的手段,也能爬上霍思明的床。
“这位就是霍思明吧!真是远闻不如一见,仪表堂堂,玉树临风,不愧是霍家的掌门人,就是与众不同,多亏了你们,救了我们一命,以后我们会把钱,还给你们的。”
“当牛做马,也会把这三百万,还给你们。”
霍思明觉得她说的这些话,过于冠冕堂皇,而且他见过的人,太多了。
只要他打眼一看,就知道对方,是在算计着什么。
沈依然的这位婶子,一看就是个社会人,风流成性,一股子风尘味,应该是常出没于酒吧,宾馆,这样的人,没有原则底线。
而且王彩凤的目光,太过露骨,眼里充满着欲望,苛求着财富,权利,地位。
若是平常霍思明遇到这种人,早就离的远远,怕被黏上。
这王彩凤估计是把他当做冤大头,提款机了。
沈依然的叔叔与婶子,都不是什么正经的人,就冲叔叔拿沈依然妈妈的身份证,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的人品不怎么样。
这位婶子,就更是了,插足别人的家庭,挤走原配,一个小三还这么招摇过市,理直气壮。
所以霍思明不想理会,这故意凑近乎的王彩凤,径直的走了,当做没有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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