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魏阳终于开上了人生中勉强属于自己的第一台车。
对于开车这事,他倒不算是生手。
早在学校时,姚之璇就以毕业后开车是必备技能为由,非得拉他一起去学了车,而当时已经分手的他,手里恰好又省出了一些闲钱,便从了她。
事实证明姚之璇当时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等工作后,他在翠生缘虽然只是个打杂的,可经营原石这种事,不管是进货还是送货,经常都会有大块头或一批一批的原石,电动车是搞不定的,于是店里那台二手面包车很快就成为了魏阳的练手车。
再之后,当他成为平哥的徒弟之后,经常会跟着平哥出去跑客户,路途只要稍远一点,平哥就会让他当司机。
他的车技也就这么练出来了。
因此,当他拿到林琳这台宝马x5之后,并不担心自己技术不过关,会将它磕了碰了之类的。
但是在但他坐上车的那一刻,还是忍不住有些感慨。
咱竟然这么快就成有车一族了?
而且还是售价起码六七十万的准豪车?
这确实让他有些心潮澎湃,要知道,前几天他还在为生活费担忧,今早骑的还是一辆破二手电动车,这巨大的反差来得实在是有点快。
淡定,淡定,咱已经是开了挂的人了,一台人家开过的宝马车而已,用不着如此激动。
在凡尔赛式地安抚了自己一番之后,他动了车,准备前去接姚之璇。
而姚之璇已经在玉器城楼下路边等他了。
别看姚之璇同样贵为总裁助理,可至今为止,她都还没买车。goиb.oΓg
并不是她连一台最便宜的代步车都买不起。
论收入,她在同龄人中绝对算是不错的,一开始,刚到维恩时,林琳就给了她近万的月薪,而经过两年的成长之后,她的收入也跟着她的能力在同步提升,到现在,已经有了两万多快三万一个月。
这么高的收入,买一台十几万的代步车肯定是没问题的。
但林琳并没有买。
而且短时间内都没打算买。
为啥?
一是没必要。
她住的地方离公司并不远,走路也就十来分钟时间,因此她并不需要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而工作中需要用车的话,公司也有的是车,她随时都可用,而在下班之后,想去哪里逛逛的话,她也基本上是跟林琳同行,同样没必要。
二是跟她的个人规划有关。
在花钱这一点上,女人跟男人是有所不同的,男人一有钱,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买车,而女人一有钱,第一时间想到的则是买房。
姚之璇也是这样的。
作为一个外省人,假如没有房的话,哪怕拿着再高的收入,也是没有归属感的,因此,在她拿到第一个月的薪水时起,她就想着要存钱买房。
有房才有家。
有家才有归属感。
她的想法就这么简单。
只可惜这一梦想想要实现可不是那么简单。
别看坪洲是国内最大的珠宝玉石集散市场,可实际上,在行政区划上面,它只是一个镇,在它上面,还有区和市。
小镇的房子就一定便宜吗?
当然不是。
因为它上面的上面的那个市,可是珠三角地区鼎鼎有名的佛市。
而比佛市更为有名的,则是与坪洲隔江相望的,在全国都能排进前三四的,大名鼎鼎的广市。
也就是说,坪洲这个小镇,其实地处珠三角地区的核心地带,因此哪怕房价再便宜,基本都是两三万一个平方起步,要是位置好点的,环境更优越一点的,三四万,四五万也很正常。
因此,别看她现在工资已不算低,可是离攒够房子的付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房子都没有,买啥车?
这是她最为朴素的想法。
只不过她没想到,那个前些天还需要找她借钱的家伙,竟然比她还先有了车。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简介关于再次遇见暗恋对象之后原晗少年时期喜欢上一个人。他长得好,学习好,家世好,教养好,哪哪儿都好,唯一的不好就是不喜欢她。少年叫程昭,白日昭只的昭。每次看到他,听到他的声音,原晗都能想到这世间一切关于美好的事物。阳光微风鲜花朝露似乎一切东西都比不上他。然而猝不及防的分离,让他们从此天各一方。时过境迁,再次与年少的他相逢。本来以为此后再无联系,却不防接二连三的偶遇让两人再次牵扯在一起。原晗觉得最近的程昭很不对劲,每天给她做早餐,晚上等她下班,还会对她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原晗不喜欢这样似是而非的感情,她想要明目张胆的偏爱。一次醉酒,原晗失态唱起了歌,最后的一句是好喜欢你知不知道背着她的程昭心里酸酸的,一句一句不厌其烦的回答她。我知道,我都知道。你的喜欢,我从始至终都知道。...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11我爱潘安绿水河畔,遥远相望站着两个身姿修长的男人。其中一人,身穿白色锦衣长衫,在秋风的吹送下,衣衫摇摆,风姿悠扬。另一人身穿正式的黑色西装,挺身而立,潇洒至极。就在此时,这两个男人缓缓转过身,同时望向某一处,然后脸上同时缓缓笑开,那一笑真有如三月春风,吹...
穿成三位反派哥哥的心尖宠作者柴苏岑南歧因为学车考试的前一天焦虑穿进了一本跟她同名同姓的小说里。重点是她还是这本书的作精,一直给男女主使绊子,三位反派哥哥生活的调味剂,各位的黑化都有她助了一臂之力,所谓的好妹妹竟蠢笨如猪,被全书力图拆散男女主的病娇反派利用的彻底。她来到后冷漠毫无人情的大哥乖乖,喊哥...
王权无暮,有朝无暮。少年穿越到王权无暮身上。本是少年英才的他,知道自己即将被亲爹捅死。前世高调而死,这一世我先跑出去苟一会。待到王权无暮再次回归一气道盟,王权世家的时候。王权景行我儿现世无敌,当为道盟盟主…毁灭天君我的师父是王权无暮,我这浅薄的妖皇实力,比不上师父的百分之一…涂山蓉蓉我的神机妙算在他面前,好像...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又写歌骂您是渣男(穿书先婚后爱娱乐圈男女主双洁)穿书成娱乐圈有名的花瓶美人怎么办?为了还清原主欠的违约金,唐一伊和书中的男二契约结婚,没想到一不小心就赚到了最佳老公唐一伊的目标是当个米虫,奈何‘金手指’有点给力,一不小心抄歌抄成了这个世界的曲爹,歌王歌后都捧着钱想要请她帮忙写歌当有人质疑唐一伊是抱上了金大腿的时候,她以实力证明自己本身就是一条粗壮的金大腿!每次写伤感的歌曲,粉丝都以为她们家女神遇见了渣男第五泽一看着全网声讨渣男的言论,很委屈的抱着女人的腰问宝贝,你什么时候替我正名?化身粘人精的老公天天抱着她要官宣,更是用他已经三年不更新的围脖晒结婚证,还要艾特她一下,至此,众人才知道息影三年的影帝已经悄悄抱得美人归...
毛辛茹是同学口中的白富美,人美钱多大长腿(脑子还好使,天才型的),一直都是男同学心目中的白月光,白月光到了三十岁还没有结婚,她父母着急的上火,拉她去相亲,她倒霉的被车撞死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现自己穿越到了清朝一个名叫索绰罗辛茹的满洲贵族女孩身上,还是一个被穿成筛子的清朝,她心惊胆战的在索绰罗家生活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