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7章 戈登(第2页)

2.莎拉·埃森自杀,所有人都能活下去。

比起杀死敌人,小丑更喜欢逼疯对手,就像他无数次可以对蝙蝠侠痛下杀手。

但是他没有。

杀人是他的手段,而让那些有道德,有底线的人,践踏自已的底线和理想,最终陷入无尽的疯狂之中,才是他想要做的事情。

有什么是比,让守护这座城市的人,亲手摧毁,杀死那些他们要保护的人,更好的呢?

然而,莎拉·埃森给小丑上了一课,有的人是真的可以为了理想和守护去死的。

抬起手枪,对着自已的额头,毫不犹豫直接扣动扳机,砰的一声枪响。

就连以疯狂著称的小丑都惊住了

那好像是小丑第一次履行诺言,把那些婴儿全都放了,但……好像也是最后一次。

戈登苦笑了一下,显得很是尴尬,女儿都上大学了,自已还能遇到爱情,这感觉真的挺怪异的。

“好了,上西区在你的地盘,我们要去这里,一起?”苗木拿起餐巾纸擦了一下嘴角的油渍,从口袋里拿出了那张名片推了过去。

戈登戴上眼镜,拿起名片看了一眼,“这地方挺乱的,你们两个过去?”

“不是,我在邀请你一起。”苗木擦了擦手,起身穿上外套,“要不要一起,已经下班了。”

说着,苗木指了指墙上的鸡腿自走钟,很明显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嗯,可以,我也想去喝一杯了。”

戈登想了一下就同意了,他回去,家里也是他一个人,显得格外的孤单。

“走走走,趁雨还没下大,咱们去狄克逊码头,麦罗去开车!”

苗木把外套顶在头上,把钥匙扔给麦罗。

让这个看起来外表有点帅气,内里却憨憨十足的小伙子去跑腿。

他跟戈登朝外面走了出去,哥谭天空上这厚厚的云层,时不时就落下一阵雨,在这里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戈登熟练的把外套里的帽子拽出来,戴在头上,他身上穿的警服外套是防水的。

一辆警车开了过,刚停下车,雨也停了。

苗木抬头看着雨过天晴,露出一轮弯月的天空,有点不相信的朝外伸手,真停雨了。

“这鬼天气……还挺不错的。”

苗木本来想骂一声的,但是看到天上那轮月亮,把后半句骂人的话,强改了一下。

“走吧,那地方晚上相当热闹,不过最好别穿警服过去,要不然会有麻烦的。”

戈登看着雨停了,干脆把身上的警服外套脱了出来,里面就穿了一件打领带的白衬衫。

不过也有段时间没换衣服了,白衣领都成黑色的了,但是这三个男人,谁都不在意这点。

忙起来昏天黑地,谁管这事。

苗木身上只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胸前的标志是粉色猫咪。

貌似这T恤还是杰瑞要送人的礼物,被苗木随手抓起来就穿上了。

“警车不用开了,跟我来。”

在昏黄的路灯下,戈登点了一支烟,仰头吐出一道烟雾,揉了揉头发,带着苗木他们朝附近的一个街区走去。

他们三个的走路的架势,不像是脱去警装的警察,而是哥谭的黑道的打手和帮派老大。

尤其是戈登,那黑框眼镜下面的警长威严,比苗木腰间插的手枪还要厉害。

只是扫视一眼,冷哼一声,街边两个想飞叶子的小混混,吓得的烟都掉在了地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再次遇见暗恋对象之后

再次遇见暗恋对象之后

简介关于再次遇见暗恋对象之后原晗少年时期喜欢上一个人。他长得好,学习好,家世好,教养好,哪哪儿都好,唯一的不好就是不喜欢她。少年叫程昭,白日昭只的昭。每次看到他,听到他的声音,原晗都能想到这世间一切关于美好的事物。阳光微风鲜花朝露似乎一切东西都比不上他。然而猝不及防的分离,让他们从此天各一方。时过境迁,再次与年少的他相逢。本来以为此后再无联系,却不防接二连三的偶遇让两人再次牵扯在一起。原晗觉得最近的程昭很不对劲,每天给她做早餐,晚上等她下班,还会对她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原晗不喜欢这样似是而非的感情,她想要明目张胆的偏爱。一次醉酒,原晗失态唱起了歌,最后的一句是好喜欢你知不知道背着她的程昭心里酸酸的,一句一句不厌其烦的回答她。我知道,我都知道。你的喜欢,我从始至终都知道。...

重生之我是网站大婶+番外

重生之我是网站大婶+番外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11我爱潘安绿水河畔,遥远相望站着两个身姿修长的男人。其中一人,身穿白色锦衣长衫,在秋风的吹送下,衣衫摇摆,风姿悠扬。另一人身穿正式的黑色西装,挺身而立,潇洒至极。就在此时,这两个男人缓缓转过身,同时望向某一处,然后脸上同时缓缓笑开,那一笑真有如三月春风,吹...

穿成三位反派哥哥的心尖宠+番外

穿成三位反派哥哥的心尖宠+番外

穿成三位反派哥哥的心尖宠作者柴苏岑南歧因为学车考试的前一天焦虑穿进了一本跟她同名同姓的小说里。重点是她还是这本书的作精,一直给男女主使绊子,三位反派哥哥生活的调味剂,各位的黑化都有她助了一臂之力,所谓的好妹妹竟蠢笨如猪,被全书力图拆散男女主的病娇反派利用的彻底。她来到后冷漠毫无人情的大哥乖乖,喊哥...

狐妖:开局就被亲爹捅死

狐妖:开局就被亲爹捅死

王权无暮,有朝无暮。少年穿越到王权无暮身上。本是少年英才的他,知道自己即将被亲爹捅死。前世高调而死,这一世我先跑出去苟一会。待到王权无暮再次回归一气道盟,王权世家的时候。王权景行我儿现世无敌,当为道盟盟主…毁灭天君我的师父是王权无暮,我这浅薄的妖皇实力,比不上师父的百分之一…涂山蓉蓉我的神机妙算在他面前,好像...

总裁,夫人又写歌骂您是渣男

总裁,夫人又写歌骂您是渣男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又写歌骂您是渣男(穿书先婚后爱娱乐圈男女主双洁)穿书成娱乐圈有名的花瓶美人怎么办?为了还清原主欠的违约金,唐一伊和书中的男二契约结婚,没想到一不小心就赚到了最佳老公唐一伊的目标是当个米虫,奈何‘金手指’有点给力,一不小心抄歌抄成了这个世界的曲爹,歌王歌后都捧着钱想要请她帮忙写歌当有人质疑唐一伊是抱上了金大腿的时候,她以实力证明自己本身就是一条粗壮的金大腿!每次写伤感的歌曲,粉丝都以为她们家女神遇见了渣男第五泽一看着全网声讨渣男的言论,很委屈的抱着女人的腰问宝贝,你什么时候替我正名?化身粘人精的老公天天抱着她要官宣,更是用他已经三年不更新的围脖晒结婚证,还要艾特她一下,至此,众人才知道息影三年的影帝已经悄悄抱得美人归...

清穿之我有金手指

清穿之我有金手指

毛辛茹是同学口中的白富美,人美钱多大长腿(脑子还好使,天才型的),一直都是男同学心目中的白月光,白月光到了三十岁还没有结婚,她父母着急的上火,拉她去相亲,她倒霉的被车撞死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现自己穿越到了清朝一个名叫索绰罗辛茹的满洲贵族女孩身上,还是一个被穿成筛子的清朝,她心惊胆战的在索绰罗家生活了一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