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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第1页)

  赵桂芝拉着赵大海各种解释劝说,总之最终目的就是不让他去医院配对。赵大海一个老农民,你和他说别的也不懂,但是赵桂芝说要把他的肾割下来给赵大菊用,他心里还是有些打鼓,他之前还想去见见赵大菊,但是弄明白之后一点都不想再去了。

  赵大海拒绝把自己的肾捐出来,对于去赵大海那里躲避风头的建议也不同意,他找到孙和平直接把决定直接告诉他,还让他早点回家去照顾母亲,不要留在这里浪费时间。

  孙和平不明白为什么赵大海一夜之间态度大变,但是他又没有办法强拉着赵大海去医院,只得打其他人身上的主意。其实医生也有交待不一定要直系血亲,只是直系血亲配对成功的可能性更高一些,现在他只能在生产队找其他赵家人。

  孙和平也是从单位请了长假才能一直呆在柳城,他在地质考察队工作,有任务的来的时候要长年守在野外,没任务的时候请假也比较容易,但是眼看着又要到任务期,他急的嘴角都冒了几个泡。

  赵家本家和赵大菊在血亲关系的人并不多,也就堂兄妹之类的,姐妹们都结婚生子,要想说服她们去配对还得说服婆家人,这工作太难做,孙和平的主要对象还是放在和赵大海一辈的叔伯兄弟身上。

  赵大海这一辈兄弟有将近七八个,那些之前对孙和平笑脸相迎的人,一听说想让人他们救赵大菊,一个个都把头摇的像拨浪鼓。孙和平觉得之前送的东西都是喂了狗,没有人愿意帮忙,之前说的再好听,也是事情没落在自己身上,说赵大海他们都能说的头头是道,轮到自己身上个个都不愿意。

  孙和平跑断腿,嘴都说干也没找到合适的人去愿意和他去医院做配对,就在他准备失望而归的时候,有人主动找上他。找他的是老赵家一个光棍汉,一把年纪了孤身一个居住,因为性格孤寡平日里和谁都不来往,过年过节也没有来往,大家一致都忘记赵家还有这么一个人。

  孙和平不认识眼前这个,但是既然能找上门,肯定也是生产队的人,不然也不会找上门。赵拐子一条腿有点残疾,是半夜在地里偷西瓜的时候被看守的人打的。本是小伤,但是一来他没及时医治,二来又没有好好养伤,这一来二去就严重了留下一点残疾。

  自从他的腿伤了之后,村里人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他赵拐子,至于原本的大名倒是少有人叫,连赵大海这一辈的人都不太记得他大名叫什么,更不要年轻一辈子的人。孙和平听完赵拐子的提出要求之后,思考片刻决定答应他提的条件,赵拐子愿意把自己的一个肾捐出来救人,但是他要钱。

  赵拐子找孙和平要了一千块钱,说好去北京这些费用都归孙家管,营养费也会另付,这一千块钱单纯是感谢费。不要小看这一千块钱,大家的工资普遍才三四十块钱一个月,一千块钱得多少年工资。

  孙家条件好归好,家里现金其实并不多,但是一千块钱也还是能拿出来,他们家现在个个都在上班赚钱,这点钱很快就可以赚回来,但是人没了就什么都没有。孙和平着急救人,和赵拐子谈妥后,马上就带着他往京城赶。

  赵大海并不知道赵拐子和孙和平之间的交易,只是在生产队一整天都没有见到孙和平才猜测他应该已经离开。说实话,赵大海也是松了一口气,他也是怕孙和平继续留在队里纠缠下去,万一犯了众怒他也帮不上忙。

  赵家的人都现孙和平走了,大家也都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和赵大海的关系仿佛又和以前一样说说笑笑,似乎前几天众口一词的指责赵大海没人情连血缘亲情都不知道的人不是他们一样。

  孙和平走了最失望的是蔡德美,她再也有东西可收,这些日子孙和平送了几次小东西给她,见到孩子每次不论多少都会给点糖之类的零嘴。赵国富倒是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他倒是松了一口气,毕竟吃人嘴软,拿人手轮,他吃了孙和平的东西又没有帮忙办事,论理确实有几分不道德。

  赵民富不是很懂其中的复杂关系,他只是感叹孙和平走之前居然都没和他说一声,亏他还拿他兄弟一般看待。高芳听了他的话气的真骂他傻,说孙和平不过是利用他。难道还真以为嘴上说是兄弟,心里就真的是当兄弟一样相处,要真是当兄弟走之前怎么说都不说一声。

  赵家一直没有人现赵拐子走了,他就是个流浪汉一样的存在,谁都不喜欢他,不在了甚至还更好,因此谁都没想到他会跟着孙和平走。

  赵桂芝周末回到家现孙和平走了,她喜得连忙写信告诉赵红军,还特别多花钱寄了一封挂号信。

  赵红军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正在和同学们一起准备七一文艺演出的大合唱,他一直悬着的心总算能放下。林晓玲最近在忙的不行,赵红军放假后要回部队,她不想跟过去,就想在省城找份临时工做。

  现在她和赵红军俩人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还有剩,但是每个月家里伙食开支还是比较多,一个月存的钱并不多。她每个月还能时不时收个三几块钱的稿费,虽然不多但是给家里添个菜或者自己添件夏天的单衣小裙子之类的还是勉强够用。

  她暑假想留在省城也是想能多赚点钱,再一个不回部队还能省来回的火车票钱。两人现在存的钱不多,她是个没安全感的人,手里没钱就心慌,只想多存点以备不时之需。

  七一那天林晓玲上午考完,回到家匆匆忙忙洗澡换衣服才坐公交车赶去赵红军学校。夏天大中午的太阳都能摊鸡蛋,林晓玲出门的时候还特意打了把油纸伞,又穿了一身吸热少的浅色连衣裙。家里没有化妆品,她只把眉毛稍稍修饰过,天热她就只简单的扎了个半丸子头。

  等她赶到赵红军学校的时候,文艺表演早就已经开始,赵红军他们的大合唱倒是还没有开始,他们要到最后上台。林晓玲的个子在南方人中间本就算高挑的,再加上穿了一款文艺范的连衣长裙,让她刚进礼堂就收到很多注目礼。

  赵红军一直时不时的朝礼堂入口处望两眼,他知道林晓玲学校今天还要考试,赶过来的话也肯定迟了,于是他看节目也是心不在焉的看。因为一直注意着礼堂入口,林晓玲一进来,他就现了,顺带也现了其他人注视的目光。

  这些盯着林晓玲看的人只是单纯的欣赏而已,毕竟在南方这么高的姑娘已经很少见,走在路上都要被人多看几眼,更何况还是一个打扮不错的漂亮姑娘。林晓玲长得其实并不算漂亮,但是胜在年轻,皮肤好,眉毛浓,这些都是加分项,嘴唇也长得漂亮,眼睛不大但是也还算有型,有一点点丹凤眼的影子,要说有什么遗憾就是鼻子是塌的,脸上还有痔和雀斑。

  老话都说“一白遮百丑”,可是人白了脸上的各种斑就更显眼。她长得不算漂亮可也唇红齿白,身材高挑,再穿上一双高跟皮鞋,走在跟上也是道美丽的风景线。更何况是在和尚学校活动。

  林晓玲并没有察觉到自身的魅力,学校里比她漂亮的人多了去,她们寝室里就有人比她漂亮,更不用学校里的系花校花之类的美人。她一直都觉得自已长得很一般很路人,但是旁人却总觉得她不漂亮但是有魅力,同时还有亲和力、冷静、热情大方,所以走到哪讨孩子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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