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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说里,我写到刘默和我(或者娄征)同时出现在一辆公交车上,在现实里,这情况其实很少发生。那时节,刘默早上去上学,通常乘31路,这车的确也经过我们红水小区的北门,但总是呼啸而过,停下来时已经两里开外。我们上学还是乘25路的多,一出小区南门便是站牌,那趟车发车频繁,并且我们这一站靠近始发站,上车时空位很多,娄征经常坐在车厢最后靠窗的位置补一个盹。
那一年的运动会结束后,我因为组织失误并且玩忽职守,很快被撤了职,这对我的生活信心和价值观念都没有任何影响。只是没有参加运动会,没有如愿强占刘默,并且想到这个机会落入了他人之手(我臆想是娄征之手),这件事情始终让我耿耿于怀。连续几天,我早上提前半小时起床,骑10多分钟自行车(如果乘25路我就不用骑车)到31路的站牌,逮到一辆就上,期望能碰到刘默,但我运气很坏,一次都没碰上。我的自行车锁在站牌边工商银行的员工车棚里,有一天被偷了。之后几天,我起得更早,五点时就站在镜子前刷牙,窗外的天色阴霾,只有鸟雀已经开始活动,不久后我也融入那阴霾,在其中奋力奔跑,呼入早晨带着金属味道的空气,肺部充满前一天城市排泄的所有脏物。
假使我能在31路车上碰到刘默,我也不知道该干什么,也许只能像我自己小说里写的,趁着人多,偷偷摸摸的站在他身后,望入他后衣领,看到雪白一片,然后壮烈而举,把那话儿硬梆梆的抵在他的臀部。假使被他发现,他转过身来看我,我就真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了,就连小说在那个地方也彻底消失掉——我醒悟过来,我始终不知道如何面对刘默,正因为这个原因,他要死掉,他必须死掉,就连我妄图把他和我牢牢结合的小说也都死掉了,没有一篇存活。
我没有在车上碰到刘默,却碰到了娄征。这对我是一个打击,让我的胡思乱想到达了一个空前绝后的地步。我一遍一遍的想,在运动会上,他必定和刘默发生了什么,也许真的抱住了昏倒的刘默(我恨不得一刀捅进他的肚子),那个身体必然柔软无比,抱着令他心神俱震,还有一股甜味,黏在刘默的身体上,当他抱着刘默,这股甜味透过紧贴的皮肤,透过毛孔,血管,随着肌肉的收缩,涌进了他的心脏里——他一定尝到了最好的滋味,这样他才刻意早起几十分钟,多绕了三里路,踏上这辆他几乎从未坐过的车,想着再尝一次。
我望着娄征,他也瞟了我一眼,我满腔愤怒,他面无表情,如果当时刘默在场,我一定会扑上去和娄征厮打。娄征也许起初不明所以,会一边闪躲,问我是不是疯了。我一言不发,双眼血红,继续发动猛烈的攻击,我要尽量在他愤怒和反击之前给他致命一击。我一只手护着胃部,我的胃不好,娄征知道这一点,如果他一拳击中这里,我会当场口吐白沫抽搐过去。我另一只手不停抖动,作出随时可能出击的暗示,我的身体左右弹跳,同时必须一眼不眨的观察着娄征的反应,判断他的攻击将从哪里开始。这时公车到站,车门缓缓打开,如果我能把握机会,一脚踢在他的腹部,他就会向外翻倒而去,他的脑袋直击在站牌的不锈钢表面上,后脑勺喷出一股血,娄征头顶有两个旋,现在血染红了他的整个头发,头皮还是苍白的,这两个旋就更加清晰的显露出来,当他被人抬上担架时已经停止呼吸,救护人员感叹:两个旋,真可惜,多聪明的人。而那时,我可以露出一个微笑,赢得我的胜利。
但我知道向外翻到而去的不仅是娄征,还有刘默,当娄征身体开始飞速后弹时,刘默一定会冲过去抱住他。我知道刘默会这样干,他是这样的人,他在谁面前脸红,就能陪着谁去死。我闭上眼睛,最好不要再睁开,不然我会看到一堆情侣相拥而死。刘默的手,如我小说里所描述,皎洁无暇,被娄征的手握在其中,就像刘默的身体被娄征抱在其中,他们互相遮挡,互相嵌入,以这种令人钦羡的姿势向我炫耀死亡。也许情况会更坏,刘默的头部着地,当场死亡,但娄征没有死,甚至毫发无损,如果是这样,如果还来得及,我也应该跳下去弄一个头部着地,并且要死皮赖脸的压住刘默。我要用我的尸体阻挡娄征抱起刘默,如果他在运动会上已经抱过一次,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已经抱过一次,我决不能让他在这个阴冷潮湿的清晨抱第二次,在我的眼皮底下(就算我已经死了)抱第二次,我要死命的缠住刘默,若干小时后,我们就会变成一坨黏在一起的僵硬东西,除非将我的手砍掉,不然还要装进一个棺材火化。我不能忍受娄征占有刘默,尤其是当刘默停止呼吸,当他的意识留在了他的脑海里,当他的呼吸留在了肺叶里,当他的爱情留在了嘴唇里,如果这时候娄征占有刘默,他就占有了全部的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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