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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舍弃曾经对命运的怨恨和不甘,舍弃对逃亡者的追寻,舍弃那个一直追逐的答案。他要改变一直以来坚持的信仰。
从此,他奉他无可自拔爱上的那个人为神。
教义上说,爱人是他的第十三根肋骨。
刀尖落下,划过冰冻的尸体时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
林姿寒割下狼尸的肋骨,将这根冰锥似的骨头揣进怀中,用自己的体温融化那上面的血痕。
他起身,雪花扑簌簌落下,心中也像是有什么无形的重担被抖落。他最后看了眼两座坟墓,然后,不带一丝留恋地离开。
秃鹫终于落下,扑在狼尸上疯狂地啃食。
这是草原上所有生物的命运,死亡,腐烂,然后重生。
一如他的心。
*
钟情看着满桌的辣椒,陷入沉思。
难道这就是他之前偷懒不肯好好学做饭,结果把林姿寒三个月喂瘦十斤的报应?
庄严居然用这种看得着吃不着的手段来折磨他!
真是好阴险的庄严!
心中就算再怎么垂涎三尺,到底还是要考虑到隐隐作痛的屁股。钟情只能捧起面前那一碗红枣粥,小口小口喝着。
米粥浓稠,红枣软烂,钟情吃了三个月外卖,如今又尝到久违的庄严的味道,激动得差点热泪盈眶。
相比之下,庄严面对一桌子红彤彤的辣菜,却没什么食欲。
他心中思绪复杂,简直像缠成一团的乱麻,连他自己都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他这样的粗人也能像小说主角一样,拥有那么多敏感踌躇的情绪。
他羞愧于昨晚像野兽一样不管不顾地动情,却也时时刻刻感受到毫不后悔的痛快;他既怜惜钟情昨晚流下的每一滴眼泪,却也憎恨他口中说出的每一个名字。
全是别人的名字。
一筷子菜送进嘴里,却食之无味,他抬头去看餐桌对面的钟情。
钟情显然是饿坏了,一碗寡淡的红枣粥也喝得津津有味。喝完粥后,他放下碗,双手撑着下巴看着庄严吃播。
他眼睛里有轻松自在的笑意,而这样的眼神,之前他只会用来看着林姿寒。
庄严心中猛地一跳,头一次在与钟情的对视中率先低下头去。
即使低下头去,他脑海中仍旧不断浮现刚才看见的那个眼神。他面上仍旧不动声色,然而之前那些纠结的爱恨瞬间都烟消云散,只剩下踏踏实实的欣喜,和一丝陌生的、微弱的羞赧。
他不得不再一次在钟情面前认输——明知道这大概是这位情圣用惯的手段,他还是心甘情愿上了钩。
“庄严。”
“嗯。”
“昨天的事只是个意外,我不觉得有什么,你也不要太自责。”
“……嗯。”
“那我们就说好了?就当这件事从来没发生过。”钟情试探地问,“谁提谁小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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