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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夜里,透露出无限的悲凉。
我穿着礼服下去,走在路上。
高跟鞋将我的后脚跟磨破,心里的疼和脚上的疼糅杂在一起。
我知道今夜我必定是要上头条的。
或许还不是什么好新闻。
可我不在乎了。
这些年里,我几乎全年无休地在工作,但公司也好,林景初个人也罢,他们都觉得是应该的。
我将鞋脱下来,用手提着。
走上桥的那一瞬间,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曾在这里,林景初曾对我许下承诺。
那年,他不过才二十五岁。
他哥哥出车祸,被撞入山崖,尸骨无存。
所以林景初接手了林氏,开了娱乐公司LT。
他并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谭笛。
谭笛被之前的娱乐公司压榨,拿不到好的资源。
林景初顶住所有的压力,要搞娱乐公司。
他向我抛出橄榄枝,问我:「音音,你要不要签到我们公司,到时候资源随你挑。」
而当时的我,在考虑一家规模不算小的娱乐公司。
我稍犹豫了一下,抬头看他:「你不会骗我吧?」
「骗你的是小狗。」
那也是个深夜。
他同我一同眺望远方,一同期许未来。
十九岁的我天真地以为,林景初会兑现承诺。
可我签约之后,到我手里的本子,永远都是谭笛挑过的。
我和谭笛的经纪人不是同一个。
但谭笛接了许多大制作电影,而我拍了许多电视剧。
因为电视剧制作周期短,来钱快,所以我快成为LT的一棵摇钱树。
也很快,我就与谭笛拉开距离。
出席活动时,我与谭笛打招呼,被骂上了热搜。
他们嫌我咖位小,不配和她讲话。
直到我与她一起提名了金钟奖。
他们才恍然醒悟,我的出道之作,就是著名导演的电影。
在那部电影里,我是唯一的女性角色。
可林景初跟我说:「音音,这次公司会尽全力争取为谭笛拿奖。」
「为什么。」我抬起头,对上他的眸。
他与我对视,隔了几秒才说:「谭笛要结婚了,以后再也不拍戏了。」
我感觉我的心头被什么砸了一下。
有些疼,又有些痒。
是了,我一直知道林景初喜欢谭笛。
也知道,他会将一切很好的东西送予她。
可年少的我,阻止不了自己的感情。
我喜欢林景初,很喜欢,很喜欢。
当林景初说,这是送谭笛的新婚礼物之时,我没有任何异议。
在谭笛结婚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林景初连公司都不去。
导致堆积了很多要签的文件。
他的助理找到我,让我去找找他。
我从抽屉里翻出他家里的钥匙,拧开门的那一瞬间,酒味铺天盖地而来。
把客厅的窗户打开,又将酒瓶收拾好。
我才走到林景初面前,蹲下来看他。
他很是憔悴,睁开眼,眼睛里满是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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