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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年追凶(第1页)

1986年的扬州三伏天,空气黏得像块浸了油的布。深夜十一点,化肥厂职工宿舍的老胡翻来覆去,汗珠子顺着额角往下滚。窗外的蝉鸣刚歇,一声女人的呼救突然撕破闷热——救命!

老胡是退伍军人,骨子里的血性比这天气还烈。他抄起门口的蒲扇就冲出去,太平路上的路灯昏黄,把人影拉得歪歪扭扭。路灯底下,一个赤膊小伙子正把个姑娘按在地上,姑娘的白衬衫已经被撕得不成样子,嘴里的哭喊断断续续。

放开她!老胡吼着扑过去,一把拽住小伙子的肩膀。那小伙子猛地回头,手里的刀在灯光下闪了一下,地扎进老胡左肩。

还带刀?老胡疼得龇牙,却死死挡住去路,快来人!抓坏蛋!小伙子挥刀乱划,划破了老胡的手背,挣脱开跨上路边的自行车,叮铃哐啷消失在夜色里。

被按在地上的姑娘挣扎着站起来,走了两步,腿一软,重重摔在地上。老胡捂着流血的肩膀凑过去,才现她胸口插着半把刀,血把浅色裤子浸成了深褐色。

这年,老胡42岁,姑娘叫陈兰,22岁,化工三厂的女工,家就在一公里外的太平村。她刚下夜班,骑着那辆金狮牌自行车往家走,口袋里还揣着考勤证——那是警方后来在她口袋里找到的,证上的照片里,她梳着齐耳短,眼睛亮得像秋水。

扬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福克宁赶到现场时,天刚蒙蒙亮。他那年26岁,参加工作刚三年,背着相机蹲在路边拍现场,膝盖压在烫的柏油路上。现场有三样东西陈兰的自行车,一包没开封的兰州烟,还有件搭在自行车把上的红衬衫——没袖子,是那年时兴的阿美衫。

凶手落的。老刑警拍着福克宁的肩膀,这烟,这衬衫,就是钥匙。

1986年的扬州,市面上很难见到兰州烟。计划经济时代,烟草按区域供应,扬州人抽的多是或一品梅。警方猜,要么是本地人去西北出差带回来的,要么是西北来扬州的人留下的。红衬衫更扎眼,年轻小伙子穿这么亮的颜色,在保守的扬州城不算常见。

全城排查像张网,撒得又密又广。派出所民警挨家挨户敲门,手里拿着红衬衫的图样见过穿这衬衫的小伙子吗?抽兰州烟的?福克宁甚至跑到曲江小商品市场,买了几十件同款红衬衫,分给各个派出所比对布料和做工。

那会儿上高中的夏军也有件同款红衬衫,被民警叫到学校问话,问我7月3o号晚上在哪,有没有见过陌生人。后来他成了刑警,总说那回被排查的经历,可见当时连学生都没放过。

案第三天,线索来了广陵食品厂的黄蔻,住东关南河边,平时就爱调戏妇女,身高年龄都对得上。民警找他问话,他眼神躲躲闪闪,说不出7月3o号晚上在哪。

福克宁和法医孙介如带着黄蔻的衬衫,连夜赶往南京警犬基地。那年头没dna技术,警犬鉴别是顶先进的手段。基地在半山腰,夜里比山下凉快,训犬员牵出两条黑背,先闻了闻现场的红衬衫,再把一堆同款衬衫摆出来。两条狗鼻子贴在衣服上嗅来嗅去,最后都对着黄蔻的衬衫狂吠——气味认定同一。

福克宁在招待所接到电话时,激动得差点把听筒摔了。指挥部连夜拘了黄蔻,审讯室里,黄蔻没撑多久就招了,说人是他杀的,刀是他捅的,连细节都编得有模有样。

大伙都松了口气,觉得案子破了。可孙介如看着笔录,眉头越皱越紧他说的捅刀位置,跟尸检报告对不上。

再审时,黄蔻的防线塌了。我没杀人,他哭丧着脸,我就是那天晚上强奸了个姑娘,想着反正都是死罪,不如认个杀人的,听着还像条汉子......

原来黄蔻在案前几小时,刚在芦苇丛里强暴了另一个姑娘。警犬兴奋,不是因为他是凶手,是他在食品厂糖果生产线上班,衣服上沾了糖精香精——狗鼻子对这玩意儿最敏感。

黄蔻被判刑,但陈兰的案子,成了福克宁心里的刺。那包兰州烟,那件红衬衫,被封进玻璃罐,锁在档案室的铁柜里。

这一锁,就是34年。

福克宁从技术员做到副局长,当年的同事有的退休,有的调岗,只有档案室的铁柜没动。每年夏天,他都要去翻一次案卷,看看那件红衬衫有没有受潮,烟盒上的字迹是不是更模糊了。2oo7年,全国命案必破专项行动启动,他把红衬衫送到市局刑科所,想试试生物检测。

刑科所的沈高芳第一次见到这衬衫时,上面的血迹已经变成暗褐色。检测现两个人的生物信息,一个是陈兰的(比对了她母亲的样本),另一个未知。大伙猜是凶手的,可查遍数据库,没对上。

2o18年,广陵分局专门腾出间办公室,摆着未破命案的档案和物证,那件红衬衫就放在最显眼的玻璃罐里。沈高芳又测了一次,还是没结果。直到2o2o年7月,全国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启动,市局领导盯着玻璃罐里的红衬衫问福克宁这真是凶手留下的?

千真万确,福克宁指着照片,他跑的时候慌了,搭在车把上忘了拿。

领导一拍桌子别查血迹了,查衣服本身!

7月28号深夜,沈高芳的实验室还亮着灯。技术员小心翼翼地剪下衬衫领口内侧的布料——那里最可能沾着凶手的皮屑。仪器嗡嗡转了一整夜,7月29号早上,结果出来了一个男性生物信息,与数据库里的完全匹配。

焕礼,58岁,四进宫的惯犯1977年因偷窃流氓被少管,1982年扰乱社会秩序,1988犯流氓罪,2ooo年盗窃。民警找到他时,他躺在医院病床上,眼神涣散,嘴里流着口水——医生说他得了麻痹性痴呆,梅毒已经侵入大脑,没几天活头了。

那天是7月3o号,正好是案34周年。

老胡的儿子从盐城赶来,站在警局走廊里红了眼我爸当年总说,没抓住那畜生,是他这辈子的遗憾。陈兰的家人早已搬离太平村,接到电话时,老太太在那头哭了半个钟头,说终于能给兰儿烧炷香了。

福克宁去医院看了趟焕礼,想问问那包兰州烟的来历——是他自己抽的,还是别人给的?可焕礼只是痴痴地笑,流着口水,什么也说不出来。

太平路早就拓宽了,路灯换成了Led灯,亮得能照见路边的草叶。那辆金狮自行车早不知所踪,兰州烟的烟盒在档案袋里褪了色,只有那件红衬衫,还在玻璃罐里保持着当年的样子,像一团凝固的血。

34年,足够让蝉鸣换了三十四个夏天,让少年长成白头,让刑侦技术从警犬鉴别走到基因测序。但有些东西没变——老胡冲出去的那股劲,福克宁翻案卷的那双手,还有正义虽迟,终会砸向尘埃的重量。

2o2o年的秋天,扬州下了场透雨。有人说,那是陈兰在哭,哭自己终于等来了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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