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一直是刘尧心里的一根刺,如今听到张年再度提起,刘尧脸色瞬间一沉,然而又见张年言辞恭敬诚恳,神色真挚,不似讽刺之意,反而满是敬仰之色,到底让刘尧脸色稍稍缓和了些,口吻也渐渐温和下来,他沉吟半晌,道:“我与他也算不得什么故友,不过是做过几年同窗罢了。”
张年面露惊讶之色,刘尧却感到几分痛快,仰头痛饮一口酒,美酒入喉,甘甜至极,就连这绝世的好酒,也是前些天州府的崔氏商行送过来的,如此泼天富贵,怪不得姓李的不肯撒手,三番五次在他面前意有所指,他如果真的信了那番言论,那么崔家恐怕立刻就会倒回姓李的那边吧。
刘尧心里冷笑,脸上却露出宽仁的微笑,缓缓道:“如果下次崔家再有事相求,你也不必再推拒了。”
刘尧细细嘱咐道:“倒也无所谓什么明珠黄金,那些都是身外之物,只是听你所言,崔家确实是可怜可叹,那季家小姐虽然天真了些,到底也是一片好心,我作为朝廷派下来的刺史,总归是要对他们拂照一二的,岂能因为害怕招惹李大人不快,便将他们拒之门外,置之不理呢?”
张年闻言,久久不能开口,仿佛大为感动,刘尧满意地笑了笑,循循善诱道:“你还年轻,很多事都不懂,但是要牢记,我们读书人,寒窗苦读十余年,为的不是锦衣玉食,而是为民请命,不分贫富贵贱,都要护天下苍生太平,这才是我们读书人的使命啊!”
“听先生一席话,学生醍醐灌顶,胜读十年书。”张年眼眶微红,言辞激动,手中的酒壶撒出半壶美酒,看的刘尧心里一阵心疼。
他面上却仍然波澜不惊,还含笑欣慰地点点头,拍了拍张年的肩膀,道:“下去吧,多和崔家那边联系,切记,不要弃他们于门外。”
“学生明白!”
张年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才缓缓走出大门,他不声不响地走出院子,远远走出许久,直到四下无人处,再也看不见那间富丽堂皇,酒气与脂粉香浓郁至极的院落,他才骤然阴沉下脸色,嫌恶地拍了拍被刘尧碰过的肩膀,像是这样就能抖落下什么脏东西似的。
这时,一个小厮飞快地从朱红的廊柱后闪身出来,躬身行到张年面前,远远看来,像是正在听候张年调遣。
张年目不斜视,低声地快说道:“可以去回禀大小姐了,就说州府有我,无需担心。”
那小厮也不说话,只是飞快地点一点头,又迅退回廊柱后,人影转瞬便消失在走廊尽头,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
张年则仰起头,脸色阴沉地望着清澈的蓝天,从他还是个混迹街头任人欺负的孩子时,这片天空就是如此湛蓝高远,一尘不染,漠然地望着苦苦挣扎的世人,对这天底下的一切苦难不幸,都无动于衷。
如果不是有人曾经那么笃定地许诺过他未来,那么他恐怕至今仍然在混浊的泥水里打滚,连看也不敢看这一片高远明澈的天空吧。
片刻后,张年脸上又挂起往常的微笑,那是人见人爱的,刘大人得意门生的笑脸,他拍了拍自己是脸颊,兀自转身往回走,脚步轻快,嘴里念念有词:
“接下来就该去见一见李州牧,明珠千匣已经用过了,不如换成黄金万两……”
—
不过数月,苇城周遭已经大变模样,原本一片荒芜的原野上稀稀落落搭起了帐篷,墙根底下还每隔数十步就架设着一个粥棚,粥棚边支起一面高高的漆黑旗帜,上面并无文字,也无多余花纹,只用精湛的绣工绣了一只青鸟在其上,苇城的古城墙之下,数十面一模一样的黑色大旗迎着风烈烈飘扬,霎是引人注目。
而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苇城崔家的旗帜。
苇城崔家的女主人心有大慈悲,怜惜他们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又怕他们死于战乱与匪祸,便力排众议,执意雇佣他们这些无人敢接近的流民,令他们修缮苇城外围的城墙,不仅日结工钱,还供给参与修缮的劳力每日鲜食水,甚至连他们的家眷也可以一并领取粥面,若有家人生病,还可以向每日领他们做工的管事们说明,虽然苇城的主官并不许流民入城,但是崔家的管事却会在第二天领着大夫出城,为城外劳工重病的家眷一一诊治。
哪怕只是一碗薄薄的米粥,一碗价值几文钱的汤药,却已经足够他们在这样风雨飘摇的乱世保全性命与家人,活过难挨的一夜又一夜,并且不再畏惧第二天太阳的升起。
所有人只要一看就那面绣着青鸟的黑色旗帜,便会想起,在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乱世里,给他们一口饭,一碗药的,救了他们性命的,不是官署,而是这面大旗的主人。
甚至有妇人小孩会趁夜向这片旗帜叩拜,以求庇佑,至少在他们尚且活着的岁月里,这面旗帜比木雕的佛像显灵过更多的次数,比佛前的青烟允诺过他们更多的未来。
而不知何时,本就敬仰崔家的流民里又流传起了崔家的老主人的故事,其中崔徽年轻时候的种种壮举,更是听的他们惊叹备至,如听天书,对崔家更是敬服备至,神往不已,只觉得如此人物实在不似凡人,竟像是上天庇佑的神人一般。
在雇佣流民的齐心协力下,曾经被战火损坏的苇城城墙很快便修缮完毕,不等事成的喜悦过去,流民们便又陷入一片惶恐,他们惊觉自己已经无事可做,正满心恐惧即将失去崔家庇佑之际,领着他们做工的管事却雷打不动的在第二天出现,又带着他们去了更远处,说是组织商队,远去行商,可是兜兜转转也只在苇城周遭打转,他们虽然不解,然而崔家规矩严明,稍有不听指挥者,就会立刻被赶出用工队伍,他们也不敢多问,只是依言默默行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简介关于再次遇见暗恋对象之后原晗少年时期喜欢上一个人。他长得好,学习好,家世好,教养好,哪哪儿都好,唯一的不好就是不喜欢她。少年叫程昭,白日昭只的昭。每次看到他,听到他的声音,原晗都能想到这世间一切关于美好的事物。阳光微风鲜花朝露似乎一切东西都比不上他。然而猝不及防的分离,让他们从此天各一方。时过境迁,再次与年少的他相逢。本来以为此后再无联系,却不防接二连三的偶遇让两人再次牵扯在一起。原晗觉得最近的程昭很不对劲,每天给她做早餐,晚上等她下班,还会对她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原晗不喜欢这样似是而非的感情,她想要明目张胆的偏爱。一次醉酒,原晗失态唱起了歌,最后的一句是好喜欢你知不知道背着她的程昭心里酸酸的,一句一句不厌其烦的回答她。我知道,我都知道。你的喜欢,我从始至终都知道。...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11我爱潘安绿水河畔,遥远相望站着两个身姿修长的男人。其中一人,身穿白色锦衣长衫,在秋风的吹送下,衣衫摇摆,风姿悠扬。另一人身穿正式的黑色西装,挺身而立,潇洒至极。就在此时,这两个男人缓缓转过身,同时望向某一处,然后脸上同时缓缓笑开,那一笑真有如三月春风,吹...
穿成三位反派哥哥的心尖宠作者柴苏岑南歧因为学车考试的前一天焦虑穿进了一本跟她同名同姓的小说里。重点是她还是这本书的作精,一直给男女主使绊子,三位反派哥哥生活的调味剂,各位的黑化都有她助了一臂之力,所谓的好妹妹竟蠢笨如猪,被全书力图拆散男女主的病娇反派利用的彻底。她来到后冷漠毫无人情的大哥乖乖,喊哥...
王权无暮,有朝无暮。少年穿越到王权无暮身上。本是少年英才的他,知道自己即将被亲爹捅死。前世高调而死,这一世我先跑出去苟一会。待到王权无暮再次回归一气道盟,王权世家的时候。王权景行我儿现世无敌,当为道盟盟主…毁灭天君我的师父是王权无暮,我这浅薄的妖皇实力,比不上师父的百分之一…涂山蓉蓉我的神机妙算在他面前,好像...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又写歌骂您是渣男(穿书先婚后爱娱乐圈男女主双洁)穿书成娱乐圈有名的花瓶美人怎么办?为了还清原主欠的违约金,唐一伊和书中的男二契约结婚,没想到一不小心就赚到了最佳老公唐一伊的目标是当个米虫,奈何‘金手指’有点给力,一不小心抄歌抄成了这个世界的曲爹,歌王歌后都捧着钱想要请她帮忙写歌当有人质疑唐一伊是抱上了金大腿的时候,她以实力证明自己本身就是一条粗壮的金大腿!每次写伤感的歌曲,粉丝都以为她们家女神遇见了渣男第五泽一看着全网声讨渣男的言论,很委屈的抱着女人的腰问宝贝,你什么时候替我正名?化身粘人精的老公天天抱着她要官宣,更是用他已经三年不更新的围脖晒结婚证,还要艾特她一下,至此,众人才知道息影三年的影帝已经悄悄抱得美人归...
毛辛茹是同学口中的白富美,人美钱多大长腿(脑子还好使,天才型的),一直都是男同学心目中的白月光,白月光到了三十岁还没有结婚,她父母着急的上火,拉她去相亲,她倒霉的被车撞死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现自己穿越到了清朝一个名叫索绰罗辛茹的满洲贵族女孩身上,还是一个被穿成筛子的清朝,她心惊胆战的在索绰罗家生活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