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此想来,再仔细打量他的五官轮廓,眼睛狭长有神,鼻梁高挺,一双薄唇恰到好处,整张脸棱角分明……
林萱惊讶的现,这个“野人”长得好像真的很好看?
她捡了个帅哥狼孩?
天上掉馅饼了?
##
在山中耽搁了大约有半个多小时的功夫,走出树林的时候,太阳已经从东方升起,远方的雾也几乎都散尽了。
那一束金色的阳光仿佛从梦中照进了现实,远处的青山没有了云雾缭绕,近处错错落落的屋顶上却升起了一缕缕炊烟。与之前那飘若仙境的感觉比起来,林萱反而更喜欢现在现在的朴实感。
喜欢这样热闹,又富有人气的感觉。
带着“野人”抄小路回到家,一路上都没遇见人。
节假日的这个点儿,起得早的人基本都还在家里吃饭,更多人更是还没起床呢。也幸好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大家都不用像以前那么辛苦,还喜欢上了睡懒觉。或者说如果现在是农忙时期,今天这个“野人”肯定能得到很多关注。
不过“野人”一个人在山里呆久了,如果突然有很多人围在他身边还对他指指点点,他会不会暴露出攻击性,然后肆意伤人?
野人的力气一般都挺大的。
如此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了一阵,一路走到家门口的马路上,林萱才带着“野人”拐了个弯,往自家隔壁走去。
##
“刚才在堂屋里喝水,听有轻轻的脚步声走过去,我就和你叔说,肯定是你。”
说话的是林萱隔壁家的表婶,隔了四代的亲戚。她手上还捧了一只小碗,正吃着早饭。
“下了几天雨,现在山上的蘑菇一定长得很好,你这么喜欢吃蘑菇,绝对是最早上山的那个。”
林萱笑眯眯地走过去,把篮子递到林二表婶面前,“这次的蘑菇长得可好了,婶婶吃完饭有空也可以去看看,还有好多地方我没看过呢,不然肯定能摘一整篮子回来。”
她话音未落,却听林二表叔的大嗓门在身后响起:“我就说你身后跟着的是个野人,你二婶眼睛近视看不清,还偏偏说他是个帅小伙。”
林二表婶不乐意了,反驳道:“除了皮肤差点,这模样长的难道不俊?又高高瘦瘦的,收拾收拾说不定就大变身了。”
她话虽这么说,却还是关心林萱的,把林萱拉到一边,一边打量着“野人”,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问道:“萱儿呀,这是你哪捡来的?怎么就这么带回来了?万一他是个坏人呢?你一个小女孩子家家……”
那边林二表叔也在嚷嚷:“这是哪里捡来的这个大的野人?身上怎么寒碜成这样?”
林萱早料到带“野人”回来会造成这种影响,她飞快地把刚才在山上生的事说了一遍,然后又指着“野人”乌青了一大块的腿说道:“他帮了我的忙,我不能把他丢在山上不管。等会儿吃完饭,我想把他送到述平伯伯那里先看看,然后把他送去街上的派出所,让警察来处理这件事。”
林述平是他们林家村的村医,开了家小诊所,村里村外的人生了小病都是找他看的。
“说的也是,不管这家伙从哪来的,至少救了你。”林二表叔先表了赞同意见,“你一个女孩子,把他带回家有点不安全,你婶婶饭吃得差不多了,让她和你一起回去吧。她力气大,如果这个野人突然打人,她还能帮着挡一下。”
林二表叔家对自己一直都很好,在过去的近十年里,如果没有他们的照顾,她可能无法自己一个人长这么大。
听他这么为自己着想,再看林二表婶更是飞地扒完碗里的饭,直接放下碗筷走到她身边,林萱心里暖暖的,没有拒绝他们的好意。
她转头看着“野人”手上的“球”,对林二表叔说道:“叔,这就是山上袭击我的那条蛇,被他直接拿手抓了,我当时就想着你们喜欢吃蛇肉,没让他丢,带回来送给你们。”
“闺女就是好,知道惦记叔婶喜欢吃蛇肉,叔没白疼你。只是叔不能随便占你便宜,家里多称了两斤猪肉,让你婶拿出来一起带回去。”
那边林二表婶已经进屋拿肉去了。
知道林二表叔又在找理由“接济”自己,同时也知道她拒绝不得这好意,不然他们就会同样拒绝自己送出的蛇。
林萱没有多说话,又在心里悄悄记了一。
她欠他们家的恩情又多了些。
林二表叔作为一个庄稼汉子,对自己那身蛮力还是有点自信的,是以并不怕“野人”。
他走到“野人”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也不知道这是谁家的孩子,看这可怜样子,在山里至少呆了大半年。长得这么俊还走丢了,这不可惜吗?”
“他好像连话都不会说,也听不懂。我怀疑他可能是‘狼孩’,就是闻里报导的那种,从小被丢到山里,被狼养大的小孩。”林萱说着,走到“野人”面前,指了指他手上的蛇,又指了指林二表叔,“把蛇给叔叔吧。”
“野人”犹豫了一会儿,乖乖地把蛇球交了出去。
“那我先回家了,叔。”
林二表叔已经拿了蛇进了灶房,洪亮的声音自灶房传出来,“要是他真的突然疯打人了,让你婶帮你顶着,你来找我。”
“知道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简介关于再次遇见暗恋对象之后原晗少年时期喜欢上一个人。他长得好,学习好,家世好,教养好,哪哪儿都好,唯一的不好就是不喜欢她。少年叫程昭,白日昭只的昭。每次看到他,听到他的声音,原晗都能想到这世间一切关于美好的事物。阳光微风鲜花朝露似乎一切东西都比不上他。然而猝不及防的分离,让他们从此天各一方。时过境迁,再次与年少的他相逢。本来以为此后再无联系,却不防接二连三的偶遇让两人再次牵扯在一起。原晗觉得最近的程昭很不对劲,每天给她做早餐,晚上等她下班,还会对她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原晗不喜欢这样似是而非的感情,她想要明目张胆的偏爱。一次醉酒,原晗失态唱起了歌,最后的一句是好喜欢你知不知道背着她的程昭心里酸酸的,一句一句不厌其烦的回答她。我知道,我都知道。你的喜欢,我从始至终都知道。...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11我爱潘安绿水河畔,遥远相望站着两个身姿修长的男人。其中一人,身穿白色锦衣长衫,在秋风的吹送下,衣衫摇摆,风姿悠扬。另一人身穿正式的黑色西装,挺身而立,潇洒至极。就在此时,这两个男人缓缓转过身,同时望向某一处,然后脸上同时缓缓笑开,那一笑真有如三月春风,吹...
穿成三位反派哥哥的心尖宠作者柴苏岑南歧因为学车考试的前一天焦虑穿进了一本跟她同名同姓的小说里。重点是她还是这本书的作精,一直给男女主使绊子,三位反派哥哥生活的调味剂,各位的黑化都有她助了一臂之力,所谓的好妹妹竟蠢笨如猪,被全书力图拆散男女主的病娇反派利用的彻底。她来到后冷漠毫无人情的大哥乖乖,喊哥...
王权无暮,有朝无暮。少年穿越到王权无暮身上。本是少年英才的他,知道自己即将被亲爹捅死。前世高调而死,这一世我先跑出去苟一会。待到王权无暮再次回归一气道盟,王权世家的时候。王权景行我儿现世无敌,当为道盟盟主…毁灭天君我的师父是王权无暮,我这浅薄的妖皇实力,比不上师父的百分之一…涂山蓉蓉我的神机妙算在他面前,好像...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又写歌骂您是渣男(穿书先婚后爱娱乐圈男女主双洁)穿书成娱乐圈有名的花瓶美人怎么办?为了还清原主欠的违约金,唐一伊和书中的男二契约结婚,没想到一不小心就赚到了最佳老公唐一伊的目标是当个米虫,奈何‘金手指’有点给力,一不小心抄歌抄成了这个世界的曲爹,歌王歌后都捧着钱想要请她帮忙写歌当有人质疑唐一伊是抱上了金大腿的时候,她以实力证明自己本身就是一条粗壮的金大腿!每次写伤感的歌曲,粉丝都以为她们家女神遇见了渣男第五泽一看着全网声讨渣男的言论,很委屈的抱着女人的腰问宝贝,你什么时候替我正名?化身粘人精的老公天天抱着她要官宣,更是用他已经三年不更新的围脖晒结婚证,还要艾特她一下,至此,众人才知道息影三年的影帝已经悄悄抱得美人归...
毛辛茹是同学口中的白富美,人美钱多大长腿(脑子还好使,天才型的),一直都是男同学心目中的白月光,白月光到了三十岁还没有结婚,她父母着急的上火,拉她去相亲,她倒霉的被车撞死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现自己穿越到了清朝一个名叫索绰罗辛茹的满洲贵族女孩身上,还是一个被穿成筛子的清朝,她心惊胆战的在索绰罗家生活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