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门外的寒风野兽般嘶吼着,屋里没有炭火盆,这个名叫维克多的年轻理师冻得瑟瑟抖。他身上连一件像样的外套都没有,只好裹着给客人理时挡头渣用的斗篷挡风。斗篷下面是一条破旧的羊毛毯子,再下面是一件夏天穿的亚麻衬衫。袜子和鞋的洞已经多得补不过来了,他只好学起穷人们的智慧,用破布条像缠绷带一样把鞋子缠起来保暖。
这种落魄的打扮在窄巷比比皆是,没有任何稀奇之处,但如果有心人仔细查看,青年的衬衫质地很好,只不过长期的搓洗日它变成粗糙的灰白色。
维克多凑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看一本旧书,他的视力本来久不佳,长期在这种环境下工作,更是恶化到不凑到纸张上就看不清的地步。但就是这样,维克多仍然很珍惜这点光线,店主巴勒只留下一盎司的煤油,估计七点半就会用光,到那时,他就连书本里的虚幻慰藉都没有,只能痛苦地蜷缩在硬木板床上熬过彻夜的黑暗。
这其实没什么好抱怨的,城里所以穷人的冬天都是这么过,至少这个青年还识字,能在一个有房顶和四面墙的地方看书。
或许这个冬天我就会得肺炎死掉,维克多想。
不停地咳嗽,然后吐血,在持续不断的低烧和胸痛中离开这个糟糕的世界,他自嘲地笑了笑,在曾经的世界里,肺炎还是一种很时尚的病症。在炭火旺盛的大屋里欣赏窗外的飘雪,轻轻捂着胸口咳嗽两声,然后在丝绸手帕上科下一口血——有多少上流社会的诗人迷恋这个凄惨场景!
而这一刻,他只感到彻骨的厌倦和寒冷。
下雪时是很安静的,除了风声,门外没有孩童的奔跑喊叫,也没有骡马车辙的滚动声,如果不计较气温,还是一个很好的看书环境。维克多这么自我安慰着,用冻僵的手艰难地翻过一页。
就在此时,门外的雪地上响起嚓嚓的声音,一个人踏破寂静和厚厚的积雪,走进小巷。
从门板上嵌的那块怎么擦都很脏的笑玻璃里,维克多看见外面一个穿着黑色长外套,带三角帽的高大身影从漫天雪地中走了过来。男人一手按着帽子,外套下摆在风中猎猎起舞。狂风和积雪并没有使他踉踉跄跄,他的步伐稳极了,好像走在室内地板上。
“这会儿怎么会有客人?”维克多纳闷地想。冬天本来就是理店生意的淡季,滴水成冰的时候没几个男人会想到出门刮胡子。
伴随着迎客铃叮铃铃的响声,门板被推开了。
这个客人身形优美结实,肩宽腰窄,个头极高,几乎顶在矮矮的天花板上,他穿着做工考究的镶毛外套,一排银扣从上缝到下,腿上蹬着及膝的棕色长筒靴,虽然被雪水污了,上半截依然是光亮。
男人摘下那顶神气的帽子,利索地抽了抽身上的积雪,他有一头火红色的头和一张褐色的,年轻英俊的脸庞,年纪不过25.店面本来就很小,这样吞吐着大量水雾的高个男人站进来,室内马上显得十分拥挤。
“该死的暴户,该死的红头。”维克多心里腹诽着。 即使穿的衣裳再好,他依然在第一眼就判断出对方的阶级,这男人根本没有贵族悠闲矜持的气质,而是浑身散着强盗般的雄性侵略气息。维克多从心底升起了厌恶的想法,对方富裕、强壮而灵活,红代表了充沛的欲望和生命力。而他自己呢,贫穷、苍白、孱弱,像个落魄的鬼魂。
一句话没说,维克多已经讨厌对方了。他抱着胳膊,冷脸看着来客,似乎在说,暴户来这种小店干什么?
在元旦这样特殊的日子里,无论什么店的店员都会说几句“年好、愿主降福”之类的客套话,维克多不友善的态度相当特殊。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只笑了笑说:“晚上好啊,今天可真冷。”
他随手脱下外套,将衣帽挂在门后。
门板砰的一声被关上了,唯一的玻璃也被挡住了。店里街上都没人,维克多突然有点害怕,心想是不是应该骗他已经打烊了。就在他犹豫时,红头男人已径直落座,舒服地靠在椅背上,朝脸上比划了一下:“来,给我刮刮脸。”
这男人穿着讲究,胡子只有薄薄的一层,看来他其实并不需要别人帮忙,但付钱的就是老大,维克多没有办法,只好脱下皮斗篷生起炉火,将小铜盆里结冰的水加热。筐子里的木炭都是有数的,如果没有客人,他再冷也不能用这些东西取暖。
热毛巾、在长条皮上垫上磨光刮胡刀,维克多沉默地准备着。一个理匠如果不会陪客人聊天,已经算失职一半了。但红男人并没露出不满的表情,自己先开启了话题,维克多用几种单音节词回应着。
“说起来,佛罗伦萨已经有好几年没有下过雪了,今年冷得实在稀奇。”
“嗯。”
“纺织厂的厂房也被积雪压垮了,听说死了不少人?”
“是呀。”
“如果有个好大夫的话,说不定还能救回几个。”
“哦。”
维克多把热水烫好的毛巾拧干,盖在客人方正结实的面颊上,红男人突然伸臂抓住了他的手,仔细打量了一番,白净修长的手指因为冻伤和操劳变得红肿开裂,只能依稀看出曾经美好的形状。
维克多使劲抽回手腕,不知道是因为天气冷还是因为别的,他身体簌簌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简介关于再次遇见暗恋对象之后原晗少年时期喜欢上一个人。他长得好,学习好,家世好,教养好,哪哪儿都好,唯一的不好就是不喜欢她。少年叫程昭,白日昭只的昭。每次看到他,听到他的声音,原晗都能想到这世间一切关于美好的事物。阳光微风鲜花朝露似乎一切东西都比不上他。然而猝不及防的分离,让他们从此天各一方。时过境迁,再次与年少的他相逢。本来以为此后再无联系,却不防接二连三的偶遇让两人再次牵扯在一起。原晗觉得最近的程昭很不对劲,每天给她做早餐,晚上等她下班,还会对她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原晗不喜欢这样似是而非的感情,她想要明目张胆的偏爱。一次醉酒,原晗失态唱起了歌,最后的一句是好喜欢你知不知道背着她的程昭心里酸酸的,一句一句不厌其烦的回答她。我知道,我都知道。你的喜欢,我从始至终都知道。...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11我爱潘安绿水河畔,遥远相望站着两个身姿修长的男人。其中一人,身穿白色锦衣长衫,在秋风的吹送下,衣衫摇摆,风姿悠扬。另一人身穿正式的黑色西装,挺身而立,潇洒至极。就在此时,这两个男人缓缓转过身,同时望向某一处,然后脸上同时缓缓笑开,那一笑真有如三月春风,吹...
穿成三位反派哥哥的心尖宠作者柴苏岑南歧因为学车考试的前一天焦虑穿进了一本跟她同名同姓的小说里。重点是她还是这本书的作精,一直给男女主使绊子,三位反派哥哥生活的调味剂,各位的黑化都有她助了一臂之力,所谓的好妹妹竟蠢笨如猪,被全书力图拆散男女主的病娇反派利用的彻底。她来到后冷漠毫无人情的大哥乖乖,喊哥...
王权无暮,有朝无暮。少年穿越到王权无暮身上。本是少年英才的他,知道自己即将被亲爹捅死。前世高调而死,这一世我先跑出去苟一会。待到王权无暮再次回归一气道盟,王权世家的时候。王权景行我儿现世无敌,当为道盟盟主…毁灭天君我的师父是王权无暮,我这浅薄的妖皇实力,比不上师父的百分之一…涂山蓉蓉我的神机妙算在他面前,好像...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又写歌骂您是渣男(穿书先婚后爱娱乐圈男女主双洁)穿书成娱乐圈有名的花瓶美人怎么办?为了还清原主欠的违约金,唐一伊和书中的男二契约结婚,没想到一不小心就赚到了最佳老公唐一伊的目标是当个米虫,奈何‘金手指’有点给力,一不小心抄歌抄成了这个世界的曲爹,歌王歌后都捧着钱想要请她帮忙写歌当有人质疑唐一伊是抱上了金大腿的时候,她以实力证明自己本身就是一条粗壮的金大腿!每次写伤感的歌曲,粉丝都以为她们家女神遇见了渣男第五泽一看着全网声讨渣男的言论,很委屈的抱着女人的腰问宝贝,你什么时候替我正名?化身粘人精的老公天天抱着她要官宣,更是用他已经三年不更新的围脖晒结婚证,还要艾特她一下,至此,众人才知道息影三年的影帝已经悄悄抱得美人归...
毛辛茹是同学口中的白富美,人美钱多大长腿(脑子还好使,天才型的),一直都是男同学心目中的白月光,白月光到了三十岁还没有结婚,她父母着急的上火,拉她去相亲,她倒霉的被车撞死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现自己穿越到了清朝一个名叫索绰罗辛茹的满洲贵族女孩身上,还是一个被穿成筛子的清朝,她心惊胆战的在索绰罗家生活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