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轰隆……”神族与魔族大军短兵相接,像是两条巨大的钢铁长龙撞到一起,地动山摇,杀气盈天,吼声如雷。
七杀见海莎一马当先冲出去,随手拎起铁蛋抛到蒙斐斯怀里,叫道:“老头儿,照顾好兄弟,我保你们的‘圣女’安然无恙!”
蒙斐斯急道:“七杀,我是‘亚特兰蒂斯’神族的大祭司,活了一万两千年,就等着这场终极之战,大战来临,我怎么可以置身事外?”
七杀向前飞奔,声音远远传来:“打仗是年轻人的事儿,你一个老头儿瞎掺和什么?七爷告诉你,我兄弟少根头,七爷就把你的胡子全拔光!”
“杀!”海莎娇叱一声,银枪翻飞,刺进一个魔族骑兵的胸膛,银色枪芒爆散开来,把魔族骑兵炸得四分五裂。
“咦,这条枪不错,最少也是半神器级别!”七杀紧随其后,看到这一幕,大为惊讶。要知道魔族士兵身高达五米左右,加上胯下的魔兽坐骑,奔跑起来,简直就是一座移动的城堡,挡者披靡。而海莎身足不足一米九,身体单薄,竟然能一枪挑翻“魔族”的重骑兵,排除她本身不可思议的神力之外,这条枪就显得不同凡响,所以七杀第一眼就把重点放在那条银色长枪之上。
“魔族”现海莎,立刻有十几个魔族士兵飞奔而来,把海莎团团围住,企图一举擒住“亚特兰蒂斯”神族的圣女。
海莎毫不畏惧,银枪疾抖,如梨花飞舞,枪芒迸散,化为九只银色凤凰扑向魔族士兵。
九只银凰出嘹亮的鸣叫,振翅疾飞,从九个魔族士兵的身体里穿越而过,刹那间,九个魔族士兵全身僵硬,化为九尊巨大的冰雕。
“吼……”其他魔族战士意识到银枪的厉害,大声嘶吼,召唤同伴。顷刻之间,七八个身高在六米以上的大魔联袂而来,提着被血水染红的巨斧,向海莎狠狠劈下来。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海莎再厉害也难以抵挡八名大魔的围攻,何况她本身修炼日短,本身的实力还不够强大,只能借助手中的“九凰裂魂枪”提升力量,这种情况在对方的实力较弱时还显现不出来,一旦敌人的实力较强,就会成为致命的弱点。
枪芒再现,九只银凰出愤怒的嘹呖之声,与扑过来的大魔狠狠相撞。“呯呯呯……”八只银色凤凰被八柄巨斧斩碎,第九只银凰也没有逃掉,竟被一头大魔用手抓住,当场吞掉。
“嗡……”“九凰裂魂枪”受到重创,光芒迅即黯淡下去,海莎与枪灵心神相连,也受到极大的反噬,一口鲜血喷射而出。
那些大魔显然知道海莎的身份,见海莎受伤都喜出望外,一个个狂嚎着冲上来。
“轰隆……”一道霹雳在耳边炸响,冲在最前边的三头大魔被闪电劈成两半,尸体摔出数丈之远,焦黑如炭,惨不忍睹。
剩下的大魔和魔族士兵仓皇滚到一边,避开雷电的攻击,满脸惊惧之色。天雷和闪电不仅是鬼族的克星,也是魔族的天敌,他们焉得不怕?
七杀笑嘻嘻走过来,把海莎挡到身后,指着那些大魔说道:“你们这帮孙子没有看到七爷么?我哥临走时交待,让我保护好圣女,不能让她少一根头,你们倒好,竟然把她打得吐血,这不是打七爷的脸吗?我实话告诉你们,七爷很生气,而七爷生气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那些大魔根本不懂七杀在说什么,见一个如此渺小的人类竟敢挡在他们面前指手画脚,都忘记刚才的恐惧,挥起大斧朝七杀狠狠剁下来。
“咦……这帮孙子还真是听不懂人话,好吧,伟人邓爷爷说过,小朋友不听话,就要打屁股……自古棒头出孝子,七爷今天就破例打打你们这帮孙子的屁股。”七杀说着,一根金光闪闪的权杖出现在他的手中,光华烁烁,如芙蓉始出,观其纹,烂如列星之行,观其光,浑浑如水之溢于塘,观其断,岩岩如琐石,观其才,焕焕如冰释,正是从鱼俱罗手中抢夺来的洪荒神器——“天帝杖”。
七杀随手一挥,一道长达数十丈的金色光芒从杖端爆射而出,如一道巨大的金色光刃斩向扑过来的大魔。“哧哧哧……”金色光刃从那些大魔的身体里一掠而过,一颗颗巨大的头颅凌空飞起,与此同时,金色光芒迸散开来,如一颗小小的太阳降照临到古战场上,光芒千丈,金芒所到之处,地面像被无数张大犁整个翻转过来,寸寸崩碎,“咻咻咻哧哧哧……”如千军万马横冲直撞,又像冲锋陷阵万箭齐,百丈方圆内的魔兵魔将和魔子魔孙被金光笼罩,出凄惨的嚎叫,顷刻之间消失得干干净净,连片甲寸缕都没有留下,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看到这一幕,众多魔族惊恐万状,他们从金光里感受到崩天裂地的威压,而这种威压绝不是他们可以抵御的,惊惧之下纷纷后退。反观“亚特兰蒂斯”神族则士气如虹,咆哮着,嘶吼着,像金色的洪流跟在魔族大军后面穷追不舍。
魔族大军后面,黑雾弥漫,一个身高过十米的巨型魔王巍然屹立,浑身覆满黑色的鳞甲,瞳孔阴森冰冷如万年的寒渊,他一手提着一只巨斧,一手抚着盘在脚边的一条九头巨蟒,面无表情道:“九婴,这一战是我族与神族的终极之战,没想到人族也来插一脚,居然还有神器的气息……九婴,你怕么?”
九头巨蟒九个巨大的脑袋上各有一张丑陋的人脸,九张大嘴一齐张开,出刺耳的宛如婴儿一样啼哭的声音。
大魔抬起手,淡淡道:“我知道你不怕,好吧,九婴,我们一起战斗,把神族和人族统统杀光!”
刺耳的婴儿啼哭声再次响起,九头人面巨蟒从地上飞窜起来,化成一道巨大的黑色闪电没入浓雾之中。&1t;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简介关于再次遇见暗恋对象之后原晗少年时期喜欢上一个人。他长得好,学习好,家世好,教养好,哪哪儿都好,唯一的不好就是不喜欢她。少年叫程昭,白日昭只的昭。每次看到他,听到他的声音,原晗都能想到这世间一切关于美好的事物。阳光微风鲜花朝露似乎一切东西都比不上他。然而猝不及防的分离,让他们从此天各一方。时过境迁,再次与年少的他相逢。本来以为此后再无联系,却不防接二连三的偶遇让两人再次牵扯在一起。原晗觉得最近的程昭很不对劲,每天给她做早餐,晚上等她下班,还会对她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原晗不喜欢这样似是而非的感情,她想要明目张胆的偏爱。一次醉酒,原晗失态唱起了歌,最后的一句是好喜欢你知不知道背着她的程昭心里酸酸的,一句一句不厌其烦的回答她。我知道,我都知道。你的喜欢,我从始至终都知道。...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11我爱潘安绿水河畔,遥远相望站着两个身姿修长的男人。其中一人,身穿白色锦衣长衫,在秋风的吹送下,衣衫摇摆,风姿悠扬。另一人身穿正式的黑色西装,挺身而立,潇洒至极。就在此时,这两个男人缓缓转过身,同时望向某一处,然后脸上同时缓缓笑开,那一笑真有如三月春风,吹...
穿成三位反派哥哥的心尖宠作者柴苏岑南歧因为学车考试的前一天焦虑穿进了一本跟她同名同姓的小说里。重点是她还是这本书的作精,一直给男女主使绊子,三位反派哥哥生活的调味剂,各位的黑化都有她助了一臂之力,所谓的好妹妹竟蠢笨如猪,被全书力图拆散男女主的病娇反派利用的彻底。她来到后冷漠毫无人情的大哥乖乖,喊哥...
王权无暮,有朝无暮。少年穿越到王权无暮身上。本是少年英才的他,知道自己即将被亲爹捅死。前世高调而死,这一世我先跑出去苟一会。待到王权无暮再次回归一气道盟,王权世家的时候。王权景行我儿现世无敌,当为道盟盟主…毁灭天君我的师父是王权无暮,我这浅薄的妖皇实力,比不上师父的百分之一…涂山蓉蓉我的神机妙算在他面前,好像...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又写歌骂您是渣男(穿书先婚后爱娱乐圈男女主双洁)穿书成娱乐圈有名的花瓶美人怎么办?为了还清原主欠的违约金,唐一伊和书中的男二契约结婚,没想到一不小心就赚到了最佳老公唐一伊的目标是当个米虫,奈何‘金手指’有点给力,一不小心抄歌抄成了这个世界的曲爹,歌王歌后都捧着钱想要请她帮忙写歌当有人质疑唐一伊是抱上了金大腿的时候,她以实力证明自己本身就是一条粗壮的金大腿!每次写伤感的歌曲,粉丝都以为她们家女神遇见了渣男第五泽一看着全网声讨渣男的言论,很委屈的抱着女人的腰问宝贝,你什么时候替我正名?化身粘人精的老公天天抱着她要官宣,更是用他已经三年不更新的围脖晒结婚证,还要艾特她一下,至此,众人才知道息影三年的影帝已经悄悄抱得美人归...
毛辛茹是同学口中的白富美,人美钱多大长腿(脑子还好使,天才型的),一直都是男同学心目中的白月光,白月光到了三十岁还没有结婚,她父母着急的上火,拉她去相亲,她倒霉的被车撞死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现自己穿越到了清朝一个名叫索绰罗辛茹的满洲贵族女孩身上,还是一个被穿成筛子的清朝,她心惊胆战的在索绰罗家生活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