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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狼何在?”迟恕庸淡淡看了眼她手里的狼崽。
“自然是死了,不然哪里轮得到我把小狼带回家呢。”
听到母狼已死,迟恕庸丝毫不感到意外,轻轻颔,表示他知道此事了。
又这副不在乎的模样,沈辜撇嘴,把扑棱着四肢的小狼按进怀里:“先生,您觉得我的狼该配个什么样的名字?”
“你的狼,你喜欢的名字就行。”迟恕庸提起。
沈辜抚摸着小狼,蹲在地上沉思好久,忽笑道:“既在深秋相遇,怎么也该给个符合时令的好名字。”
“嗯。”
迟恕庸正摘句至:春者天之本怀,秋者天之别调。
尖微顿,他倒挺想知道沈辜会取出一个什么样诗情画意的名字。
“啊...我记得,带王苌下山时,柿子树上果实寥寥,但树冠处剩下的那颗既红又大,想来定是好兆头!”
“事事如意,柿柿如意,便就叫柿子最好了!”
沈辜喜不自胜,举起小狼拱了拱它湿润的鼻头,道:“你便叫柿子咯。沈辜的柿子!”
“寓意不错。”迟恕庸取了张稍窄小的纸,写下柿子与沈辜的名字。
而后她把写好字的纸接过来一看,“想不到先生一雅致人,落竟这般狂放。”
迟恕庸的字刀砍斧削,走势凌厉。
和他清俊温和的模样半点沾不上边。
“人之性,莫难察。”
“是啊,人的皮囊总是看不透的。”沈辜附和。
她的话叫迟恕庸顿了顿。
他细细看了眼蹲在面前的小少年。
容貌清秀,身量瘦小,怎么看年岁都不会大,却偏会说些老道的话,好似经历过许多一般。
“我爹娘曾侍奉过一个人,他生得极好看,可心肠狠毒,陷我沦落至此。”
沈辜厌烦地拧眉,“可见真心换不来真心,世人趋利,简直到丧心病狂的程度。”
“...祸福相依。”迟恕庸收回打量的眼色,“你今日也累了,早些歇息吧。”
“嗯,先生也早些休息。我给您购置的冬衣已挂在院中除尘了,明日给您瞧瞧,看尺寸合不合适。”
“多谢。”
沈辜摆摆手,扭身钻进被窝,面向墙壁,背对迟恕庸,心神微松弛。
方才幸而她敏锐,觉察到自己话里有古怪,编了一通话混过去。
十一岁的孩童,不该懂得这么多事理罢。
除非有所藉由。
看来她得更勤学些,届时若口出不妥,便抛出是书卷所言,自己不过背诵的理由。
想到了好法子,沈辜把柿子塞进被窝,继而沉沉睡去。
*
王苌被野狼咬伤是举村皆知的事情,谁都想不到,他仅隔了一日就又回到了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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