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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年增长的赋税徭役,与渐入寒冬的商景就像是土壤,而一间间妓馆就像是一株生在在其中,愈发妩媚艳丽的罂粟花。
元瑾不记得自己的身世,不知晓自己原本的姓名,她只知晓,自己在尚未足月之时就被父母抛弃,之后又被辗转着买卖了好几轮,在六岁那年,才被卖进了玉堂春。
而当年的玉堂春,并不是邻仙城之中最最红火的妓馆。
待到玉堂春入驻邻仙城之中之时,这处邻仙之城只剩下了南边的一处地界。
这处地界虽大,却隔着水榭,需得乘船前往。
而人总是怕麻烦。
所以即便玉堂春竭力压价,将其中女子一次次贱卖出去,也依旧难挽颓势,终年不温不火。
而这,也是为什么,玉堂春的实际掌控者,会差掌班买来一批白纸一般的女孩,再从其中挑出漂亮的,教她们诗词歌赋,琴棋书画。
我心下了然。
这就是玉堂春的差异化竞争,只是其中的商品是人。
当年的元瑾并不是风光无两的花魁,只是一名生长在青楼之中,身份低贱,只有琴艺傍身的少女。
当年的玉堂春还没有如今这般泼天的富贵,自然也买不了什么高门贵女,其中的女子大多都是家境贫苦,走投无路。
年纪尚小的元瑾,受到过很多同样深陷泥潭之中的人的照顾。
只可惜,在她起势之时,这些在大雪中为她送来炭火的人大多已经不在了。
应欢就是其中之一。
破旧的小隔间里,病榻之前,元瑾的眼中噙着泪。
她穿着极素的衣裳,一张不施粉黛的面庞之上,尚且带着几分稚嫩。
而她的十指之上,大多指尖之上都贴着布带,细细看去,这些布带之上大多浸出了一点鲜红。
竟是指尖之上渗出的鲜血。
我不由得想,原来元瑾惊动邻仙城,乃至整个凡间的琴艺,竟是这样来的。
这是一双学琴的手,而此时此刻,这只手正紧紧地握着另一只手,那一只手上布满了暗红的红疹。
而在我先前看到的,担架之上的那句不着寸缕的身体之上,也有这样的红疹。
花柳病。
元瑾紧紧握着那只手,强撑着露出了一个笑,眼泪却滑落而下。
“应欢姐姐,你再坚持一下,待到我挂了灯笼,咱们就有钱了,到时候就能找来医师,替你治病——”
应欢已然被病痛折磨得面目全非,她闭了闭眼,两道泪痕滑落而下,弄花了厚厚的脂粉。
她含着眼泪看向了元瑾,嘴唇动了半晌,却像是痛极了,半个字也讲不出来。
过了好一会,应欢才抓着元瑾的手,问道:“你琴练得如何了?”
面对着元瑾有些微愣的眼神,应欢露出了一点恨铁不成钢的神色。
“如若你在此地,却又没有分毫才艺,只会落得和我一个境地
。”
应欢倒了一口气,死死地抓着元瑾的,缠着布带的手。
“元瑾,你是不一样的,你要好好练琴,变得和我们不一样,这样手中才有属于自己的筹码,只有这样,才不会...才不至于...”
我这才注意到,她的脖颈与手臂,都落满了青青紫紫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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